为此,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必须逆水而上。
这个农场当做尝试,如果办好了,能解京畿之困。
诸位大人务必支持,刻意刁难者,严惩不贷。
"
"臣等谨遵圣命!
"
……
朝会把农场拍板了下来。
然后就是具体细节的协商。
从朝堂下来,杨易同黄佑商讨细节。
两人本来谈得好好的,谁知中途插进来一个吴昌时,在分成上强势压榨。
杨易又气又急,一度骂了娘。
甚至想撂挑子不干了,但这是皇帝定下来的,不是说不干就不干的,自己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几番争吵下来,杨易不得不接受城下之盟……
当杨易拿着一纸盖着户部印章的“协议”,有些哭笑不得。
说是协议,其实就是佃租契约。
朝廷将土地佃给杨易,杨易就是“佃户”。
只不过是个大佃户,佃租的土地数十万亩,还可以更多。
具体内容大致如同商议的内容,年收成的一半为佃租,实物或折银交付。
商税三十税一等等。
但有一条出乎杨易预料,就是保底最低十万石。
也就是说,哪怕农场颗粒无收,也要交付十万石粮食。
不用说,都是吴昌时捣的鬼。
唯一欣慰的是,农场周边的矿产资源都归属杨易。
这也是杨易据理力争得来的。
朝廷不干涉农场的商业发展,包括各种工坊、矿业等等,税收按朝廷三十税一交税。
杨易预期农业方面估计能持平就不错了,那就只能靠商业来弥补了。
这也是吴昌时的大意造成的,杨易提出这些要求时,他不以为然,他不认为那里有什么值钱的矿产,也不认为杨易能搞出什么商业来。
就算搞出来了,鞑子一来,全部变为废墟。
当然了,土地刨食能刨出几个钱,杨易并不在乎地里那点收入,更在乎的是商业。
三十税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么低的税率要归功于大明的士子们,是他们打着不“与民争利”的幌子,让朝廷定下如此奇葩的税率。
更重要的是,杨易打着补贴农场的幌子可以名正言顺的发展商业,穿越者的经商手段那就是金手指!
啥也没做,眨眼之间就欠了朝廷十万石。
杨易别的不担心,主要担心第一年,这个时代粮食产量低,要缴获十万石,至少要垦荒二十万亩才能持平,那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实现啊?
更严重是快进入腊月,离春耕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垦荒这么多也是严峻的考验。
杨易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但杨易也没有过多纠结,吐出一个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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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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