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是钞票上油墨的味道。
非常浓郁,证明这里曾经堆放过大量的现金。
而第三种就是那股熟悉的薄荷味,这股味道似乎指向了厨房。
丹尼睁开眼睛,径直走向厨房的垃圾桶。
他戴上手套,垃圾桶里面只有一个系紧了的黑色垃圾袋。
他解开袋子,一股更浓烈的薄荷味扑鼻而来。
袋子里,是几张用过的薄荷味湿纸巾。
“头儿,看这个。”丹尼将证物展示给贝克特。
贝克特看着那些湿纸巾:“他们自以为清理得很干净,却还是留下了最重要的东西。”
这些用过的湿纸巾,就是罗伯特·撒勒格就是劫匪之一的直接证据。
上面很可能残留着他的dNA。
“技术组!”贝克特立刻喊道,“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带回去!”
“我要你们从这些湿纸巾上提取dNA,分析残留的指纹,就算把这间公寓拆了,也要给我找到那个混蛋的线索!”
现场勘查工作紧张地进行着。
丹尼站在窗边,看着楼下忙碌的警车和警员。
他知道,虽然扑了个空,但他们离真相又近了一步。
这个叫罗伯特的家伙,非常谨慎,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但他还是犯了错。
他太喜欢用湿巾了,这个小小的个人习惯,最终暴露了他的踪迹。
回到第12分局,整个劫案凶杀组都进入了高速运转的状态。
技术部那边很快传来了消息,他们在湿纸巾上成功提取到了完整的dNA,并且在公寓门把手的内侧,发现了一枚不完整的指纹。
“立刻将dNA和指纹录入全国数据库进行比对!”贝克特下令。
数据库的比对结果在屏幕上跳动了十几分钟后,终于定格在一个档案页面上。
“找到了!”技术员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响起。
所有人都围了过去。
屏幕上显示的不是犯罪记录,而是一份驾照违章记录。
三次超速,两次违章停车,最近一次是在两个月前。
“这家伙没有前科。”技术员继续操作着键盘,“但是通过驾照信息,我们查到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不叫罗伯特·撒勒格。”
“他叫罗伯特·莫利克斯,三十四岁,白人男性,住在布朗克斯区。”
贝克特盯着屏幕上那张驾照照片,棕色短发,眼神里透着一股狡黠。
“把他的住址、信用卡、银行账户全部纳入监控。”贝克特转身对埃斯波西托说,“马上去他的公寓,我要活的。”
“Yes,Sir!”埃斯波西托抓起外套就往外冲。
办公室里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至少他们现在有了明确的目标。
丹尼站在窗边,看着外面已经暗下来的天色。
果然,一个能策划出如此精密抢劫案的人,不会蠢到还住在自己的公寓里。
一个小时后。
埃斯波西托推开办公室的门,脸上写满了挫败。
“扑空了。”他把外套扔在椅子上。
“公寓里什么都没有,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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