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体力不去报名铁人三项真屈才了。”
埃斯波西托靠在桌沿,手里拿着一瓶可乐直接炫完了。
“以地下室那夸张的出血量,说明凶手作案时手段残忍,场面完全失控。”
“可杀完人后,本该尽快清理痕迹逃离,凶手偏要搞出这种耗费体力的抛尸路线。
违背了常规犯罪心理逻辑。”
“连环杀手的专属仪式?
或者某种变态收集癖?”卡塞尔听到这里眼睛亮起。
“把尸体装进箱子拖行,保不齐是在重现某部小众恐怖电影的桥段。
你们想想,深夜布鲁克林街头,拖着滴血的箱子……”
“卡塞尔,收起你作家的发散脑洞。”贝克特放下手里的咖啡。
“抛尸路线避开了大部分主干道,凶手要么事先做过周密踩点。
要么对这片区域非常熟悉,知道这条道路非常偏僻。”
“凶手没有使用车辆抛尸,要么是经济条件不允许,要么就是凶手选择拖着尸体走那么远的路,本身就是一种充满了愤怒的宣泄。”
“那家里的情况呢?”丹尼拿纸巾擦了擦手,“那个睡得死沉的小儿子?”
“已经联系儿童服务中心接手。
他说父亲和哥哥去俄勒冈州考察大学。
我已经让技术科去核查航班信息和信用卡消费记录了。”
“妻子在家被残忍杀害,丈夫带着大儿子在外地看学校。”卡塞尔摸着下巴。
“太巧了。
每当这种完美不在场证明出现,我的直觉都会报警。
谋杀案里,第一嫌疑人永远是配偶。”
“办案讲究证据,不是直觉。”
下午,关于死者珍妮弗·富勒的背景调查报告陆续汇总到了贝克特的办公桌上。
报告显示,珍妮弗·富勒,45岁,曾经是一名白领,但在两个孩子出生后,就辞去了工作,成为一名全职家庭主妇。
她的丈夫霍华德·富勒,48岁,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家境殷实。
他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8岁,正在申请大学,小儿子就是早上在别墅里被发现的那个13岁的男孩。
负责走访邻居的警员带回来的信息,邻居们都说珍妮弗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的人。
珍妮弗还经常参加社区派对,和丈夫的感情也一直很好,家庭生活看起来非常美满。
一个生活富足、家庭幸福、人际关系良好的中产阶级主妇,为什么会惨遭如此残忍的毒手?
下午五点,法医蕾妮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她亲自将报告送到了贝克特手上。
“情况比在现场看到的更糟糕。”蕾妮将报告递给贝克特。
“死者珍妮弗·富勒的左颈总动脉被一刀割断,这是直接的致命伤,导致了失血性休克死亡。”
“但在那之后,凶手并没有停手。
我们在死者全身,包括颈部、胸部、腹部、手臂和大腿,总共发现了64处锐器伤。”
“这些伤口深浅不一,分布密集,没有任何规律。”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64刀,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谋杀,而是疯狂的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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