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永远在空白处。
翻到第七十三页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那是一份线人费的发放记录表。
表格上列着二十几个线人的代号、发放金额、经手人签字。
在表格的最底部,有一行被黑色记号笔涂掉了一半的字。
涂改得很粗糙,像是仓促之间随手画上去的,记号笔的墨迹已经有些发灰,透出底下被覆盖的蓝色钢笔字。
陈默把那份表格抽出来,拿到走廊的灯光底下,侧着光看。
被涂掉的那行字,依稀可辨——“蒋明,线人费,叁佰元整”。
经手人签字那一栏,只露出了半个字:一个“赵”字的走之底。
赵秉章。
陈默的父亲当年能破那么多案子,靠的就是线人。
陈远山在支队里有一本自己的线人名册,从不交给档案室,每次都亲自保管。
那本名册在他出事之后就失踪了。
局里的说法是“陈远山销毁了证据”,但陈默从来不信——他父亲是一个连报销单都要对三遍的人,不可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随手扔进碎纸机。
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拿走了它。
他掏出手机,把那份表格拍了照。
又翻到下一页,再下一页。
翻到第八十页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停住了。
那是一份事故报告。
报告的抬头是“关于刑侦支队枪械库弹药盘亏情况的说明”。
日期是1994年7月18日。
这个日期陈默记得——他父亲被立案调查,是1994年8月3日。
前后只差了半个月。
报告的内容很简单:枪械库在季度盘点时发现,一支*****的弹药编号与登记不符。
报告最后的调查结论是“库管员工作疏忽,弹药登记有误,已责令整改”。
报告下方有三个签名:库管员周德海,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赵秉章,还有一个——支队长陈远山。
陈默盯着父亲的签名看了很久。
那个签名,他不认识。
不是说他没见过父亲的签名。
恰恰相反,他太熟悉了。
陈远山写字有个习惯,横折钩那一笔永远会顿一下,顿出一个很尖很硬的棱角。
他写“陈”字的左耳旁,那一竖从来不会写直,总是微微往右偏,像是被风吹歪了的旗杆。
但这份报告上的“陈远山”三个字,横折钩一笔带过,没有顿笔;“陈”字的左耳旁那一竖,写得笔直端正。
这不像他父亲的签名,倒像是一个对着样本练了很久的人,一笔一画描出来的。
有人替他父亲签了这份报告。
而这份报告,又是半个月后他父亲被立案调查的前奏。
陈默把那份事故报告也拍了照。
然后他在档案室里站了很久,久到走廊那头传来夜班同事的说笑声又渐渐散去,久到日光灯管终于不再嗡嗡作响,彻底安静下来。
他把卷宗一页一页地放回纸箱,盖上盖子,重新塞回铁皮柜里。
关上柜门的时候,他的手在柜门上按了一下,铁皮发出沉闷的一声响,像是什么东西在很远的地方塌了。
陆峥这几天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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