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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全村扶我卿云志,我赠村民万两金 > 第66章 他,值得!

第66章 他,值得!(3/3)

争吵,辩论,计算,权衡。

最终,在社长的一锤定音下,决议通过了:给周卿云版税。

但不是无条件的。

“10%的版税。”社长最后说,“但有两个条件:第一,单行本必须在二月刊结束发行之后才能上市;第二,单行本发行量必须超过二十万册,版税协议才生效。”

他看向赵明诚:“二十万册,不多,但也不少。

毕竟很多人已经在杂志上看过了。

如果还有二十万人愿意买单行本,那就证明周卿云值得这个待遇。”

下午四点,赵明诚再次敲响了庐山村十七号的门。

周卿云打开门,看见赵明诚脸上复杂的表情,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进来说。”他侧身让开。

两人再次坐下。

赵明诚从公文包里拿出新的合同,推到周卿云面前。

“10%的版税。”他说,“但有两个条件。”

周卿云翻开合同。

条款改了:不再是稿费,而是版税。

图书定价1.

8元,版税10%,每卖出一本,周卿云可得0.

18元。

如果发行二十万册,就是三万六千元……比原来的稿费八千八百元,多了近三倍。

但后面附加了两条:单行本必须在《萌芽》二月刊发行后上市;发行量超过二十万册,版税协议才生效,否则按原稿费标准支付。

周卿云看完,笑了。

“二十万册,”他说,“你们觉得能卖到吗?”

“不知道。”赵明诚实话实说,“但如果你觉得能,就签。

如果你觉得不能……我们可以改回稿费。”

周卿云拿起笔,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赵总编,”他签完字,抬起头,“二十万册,只是开始。”

赵明诚看着这个年轻人,突然想起社长那句话:“《山楂树之恋》绝对不会是他最后一本书,也不会是他最好的一本书。”

这一刻,他相信了。

窗外的夕阳正好,照进客厅,照在茶几上那份合同上。

1988年1月28日,中国出版界第一份作家版税合同,在复旦庐山村十七号,悄然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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