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别人吩咐孙大圣,套一个身上带枪的人的麻袋,别说是三万块了,就算三十万,他也得好好的琢磨琢磨。
身上带枪的人——
不是公职人员,就是江洋大盗!
但吩咐孙大圣这样做的人是楼宜台,他就不用在意这些顾虑了。
楼副县的来头,那可是超级的大!
“好叻,您稍等。”
孙大圣点头后,马上走到旁边拨打“发财公司”的固话。
发财公司——
就是发财帮的总舵。
今晚在这儿“值班”扎金花的七八个人,大家正在为木传志横扫牌桌而骂娘呢,座机响了。
“娘的,今晚的手气,简直是太臭了。”
朱老六骂了句,顺手拿起话筒:“哪个?”
“是我,老孙。”
孙大圣的声音传来:“今晚有肥羊生意可做,速速带兄弟们来水利站的附近。
开车,拿绳子和麻袋。”
“明白。”
听说有肥羊生意做后,朱老六立即来精神了。
放下电话,开始吆喝:“兄弟们,拿上麻袋和绳子,我们去发财!
记住!
无论那只肥羊是谁,又是啥来历,谁也不许吭声。
谁要是被肥羊记住声音,看到样子,再或者是泄密,嘿嘿,嘿嘿。”
接连几声嘿嘿,就代表了一切。
初次参加这个场合的木传志,心中很懂,赶紧用力点头:“朱哥你放心。
兄弟我虽然初来乍到,却也明白该遵守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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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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