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以兵权,增其威望,乃开疆之策。
朝廷当助其成,不宜多加制约。”时淇国公丘福病不能朝,若在必赞成莒国公之言。
太子默然,太孙瞻基与赵王世子瞻堂立于班前,心知杨荣之策,实为权宜之计,而帝意已决,廷议不过取众以立信也。
帝端坐龙椅,静听良久,权衡利弊。
杨荣二策,关乎大明经略东洲之成败,不可不审。
然廷争不决,帝乃拍案大喝:“朝堂喧哗,成何体统!”群臣悚然。
帝遂宣谕:“朕意已决:效法汉唐,设东洲大都护府,以赵王为大都护,开府仪同三司,增三护卫镇抚东洲。
粮饷朝廷供一年,期满自筹。
大都护府与三府卫,三年为期,届期裁撤。
户部设东洲盐政转运署,置左右转运使各一名。
下设左右盐政清吏司,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专理盐务转运、仓储、专卖。
另设东洲督饷司,置督饷郎中三员、员外郎三员、主事六员,分理赋税征缴、粮草调运,以供军需。”
廷臣闻之,无不震撼。
盖盐政转运使正四品,左右清吏司设官二十余,督饷司又十余,连同杂职,凡四十馀员。
是视东洲如两省,设官之盛,前所未有。
户部职掌天下财赋,疆土、田赋、户籍、军饷皆归其统,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主事二员。
今于东洲设两司,实为特例。
虽有“三年裁撤”之令,然群臣心知三护卫既立,兵将归心,三年后岂可轻撤?
赵王必留之。
帝此举,气魄雄远,权衡庙算,不拘虚名而重实利。
虽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无以过之。
时人论曰:天子不以东洲险远而弃,不以祖制而拘。
设大都护,开府仪同三司,增兵而不专任,供饷而限时日,制衡之道,可谓周密。
又以盐利诱文臣,以督饷制财赋,文武相维,远近相制。
虽曰三年裁撤,实则借势成局,待其势成,朝廷已深嵌其中。
此非唯雄才大略,亦见深谋远虑。
且夫天子之制,不在拘泥成法,而在因时制宜。
东洲三万里,非内地可比,若无重臣开府,何以镇抚?
若无兵饷自筹,何以持久?
太宗知其然,故敢破常格,行非常之事。
虽后世或议其违制,然观其效,则东洲遂定,银铁岁入,海疆永宁,功在千秋。
故曰:太宗一代雄主,非虚言也。
其心如海,纳百川而不争;其志如天,覆万邦而无外。
设大都护之制,开大明海外之基,实为有明一代之创举,足以垂范后世焉。
——节选自《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二·高燧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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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四年,赵王高燧镇东洲,阴怀异志。
知太宗欲固海疆,乃密结下东洋正使尹庆,令其归朝奏称:“东洲沃野千里,民风可化,然海盗窥伺,非重兵不可镇。”庆素贪利,受高燧金珠之贿,遂竭力称颂赵王忠勤,谓“非增三护卫,不足以威远人”。
太宗疑之,召廷臣议。
夏原吉谏曰:“藩王握兵,古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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