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的放过她,让她以后找自己们的麻烦?
还是做了她等以后未知的报复?
这时,孙胁志就站出来了。
他提出了两个问题。
问题一,放过沈莲,她会不在事后进行报复吗?
问题二,大家的家业在此,能够为了逃避罪责一走了之吗?
毫无疑问。
沈莲事后无论如何都会要计较的。
就算这时沈莲告诉他们我不会计较的。
谁信?
谁敢赌上一切去相信?
另外众人家业尽皆在此,谁能走得了?
走得了又能往哪里走啊。
都是一些没本事的废物,随便遇上一个精怪的也许就死了。
所以。
孙胁志建议,与其如此,不如做绝。
把事情做绝了,也就没事情了。
怎么样把事给做绝掉呢?
先把沈莲搜其身,有些东西就没了。
比如沈莲的认命书,腰牌,公文印信,尽皆收走。
其中包括一本大罗剑典。
此物就落在了孙胁志的手上。
他毫不犹豫,先一步废了沈莲的内功,让一介女侠在晕迷中沦为了废人。
这,只是开始。
孙胁志很清楚的知道沈莲身份的麻烦。
动了她,不说朝廷,光是一个大罗剑派就不会放过他们。
但是,富贵险中求。
他在这地方当小捕太久了。
他不甘心。
他想要更好的前途。
哪怕是到大城市当一个普通的巡街武侯也好过在偏远地方当什么狗屁捕快。
所以,面对沈莲,他想了一个主意。
他勾结了地方的县丞,衙班头,师爷一众,用小庭审判把沈莲打成了勾结月族意图谋反的反贼。
注意来。
他勾结的,都是吏员。
俗称小吏。
吏员不是官,做的好与不好都那样。
反正上面还有一个县官。
这县官其实不好做的。
例来当县官的,稍微糊涂点,那就被下层小吏给架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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