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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私藏“侵染物品”该当何罪!(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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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活着,活得像个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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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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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眼前有些支离破碎的苏雪,姜寻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变化。

苏雪的处境确实可怜。

为了继母的遗愿,她不得不负担起整个家庭,不得不为那个不学无术的弟弟买单。

以至于“青山”高层无人不知,“山妖”苏雪有个废物弟弟,这几乎成了她唯一的污点。

这件事苏雪有责任吗?

当然有!

而且有很大的责任!

“青山”内部律法早已明文规定:

无论核心成员、正式成员,乃至高层,均需为其亲属的行为负责。

亲属犯罪,正式成员同罪。

而且惩处极重——

轻则受罚、禁足、赔偿积分,重则逐出组织、废除经络,甚至处以死刑。

这些律法远比“蓝星律法”严苛的多,算是彻底贯彻了“乱世当用重典”的理念。

但这是他们五人一致的决定,就连一向心软的秦老也未提出异议,只是要求在加入“青山”前必须明确告知。

因此,苏雪对苏显的所作所为一定是清楚的。

至于她为何不去管教,原因不得而知——

也许是不愿面对,也许是出于对母亲的愧疚,但这都不能成为她纵容苏显嚣张跋扈的借口。

得益于“隐秘势力者”的熏陶,姜寻最为痛恨的,便是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和“欺压他人”的行径。

同是挣扎求生的求生者,自私尚可理解,毕竟都是为了生存;

但若通过压榨他人的生存机会来提升自己的生存机率,姜寻则完全无法接受。

这一点,“青山”内部人尽皆知。

也正因如此,苏雪此刻才会如此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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