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而又因为极度的自我憎恶而趴在桌上剧烈干呕。
墨水混着泪痕,在纸上洇开,那些字迹潦草而狰狞,仿佛是一道道用指甲生生刻在灵魂上的伤疤。
第二天清晨,林峰推门而入。
吴博轩趴在桌上,像是已经死去。
他身边,是厚厚一摞写满了字的A4纸。
林峰走上前,正要开口。
吴博轩的身体却动了动,他缓缓抬起头,一夜之间,鬓角竟已斑白。
“还没……完……”他喃喃自语。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撑着桌子站起来,走向自己的公文包。
那是他被带走时,唯一随身携带的物品。
他哆嗦着手,在公文包一个极其隐蔽的夹层里摸索着,掏出了一沓用牛皮筋捆着的,大小不一的笔记本。
一共七本。
封皮早已磨损卷边,纸页泛黄,散发着陈旧的时光气息。
他抱着那几本笔记,踉跄着走回桌前,将它们和那厚厚一摞自白书放在一起,用尽全力,颤抖着推向林峰。
“这……这才是全部。”
说完这句话,吴博轩身体一晃,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林峰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前将他扶住。
他已经被彻底抽空了灵魂。
半小时后,楚风云的办公室。
那份字迹扭曲的自白书,和七本厚薄不一的日记,整齐地摆在他的红木大班台上。
楚风云没有先看那份详尽的罪证。
他修长的手指,拈起了最旧的那本日记。
封面上,用钢笔写着一行隽秀的小字:一九九零年,记。
他翻开第一页。
“九月三日,晴。
今天是我到乡政府报到的第一天。
张乡长说,年轻人不要怕吃亏,要把基层当成一所大学。
我记住了。
我相信,只要心中有光,脚下的路就不会黑暗。
我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
年轻的字迹里,透着一股不谙世事的天真和热忱。
楚风云面无表情,一页页翻下去。
日记的色调,在几年后,开始缓慢而坚定地变化。
“……今天为了一个农田水利的项目,跑了三个部门,被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原来,有些事不是你努力了就行。
王哥劝我,要学会‘融入环境’。
我不太懂,也不想懂。”
“……李老板又来找我,暗示我只要在项目上行个方便,就给我弟弟安排进市里的好单位。
我把他骂走了。
可晚上回家,看到父母为弟弟的工作唉声叹气,我第一次怀疑,我的坚持,是不是一种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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