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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议事十二则(3/3)

一时间,他甚至萌生了这么一个荒唐的想法。

这时,议会上也对侯浪平的案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彼此争论并不激烈。

“……我对严惩侯大人的提案,同样表示反对!

乔老夫人是圣贤,固然值得我们尊重,但我们不能把一位伟大的人过分神话!

今天如果严惩了侯大人,那明天又有人举报,说谁又污辱了老夫人,或者污辱了别的圣贤,是不是又要察访,又要定罪?

会不会有人会为了骗赏,邀功,挟私报复,甚至是单纯的心理阴暗,就故意诬陷别人?

立法,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而不是给人民埋下隐雷!

……”

“……我反对!

侯浪平侮辱我们源州的圣人,罪不可恕!

我认为一定要遵照古法,将姓侯的凌迟处死!

他的家人,诛灭九族,告慰老夫人在天之灵!

……”

“……吴绅士,请您发言的时候讲明因果关系,赞同与不赞同都要有理由,而不是在这里带节奏!

我们只是反对以酷刑加于侯大人,并非说侯大人完全没有过错!

既然是立法,必然要讲求律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乔老夫人是一位值得敬重的圣贤,这是基于道德评价,但她的法律地位和其他人是一样的!

所以侯大人失言污辱了一位老人,不论她是乔夫人,周夫人,或是赵夫人,这样的过失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被定义,这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

因为这个议题,首先把侯大人定义为了过错方,这本身就偏离了立法的公正性!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能被定义为犯罪,那么一个少年做了春梦,然后他把梦说出来了,是否能定义他为强暴犯呢?

这根本是很荒谬的逻辑!

言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有因果关系,侯大人只是言行失当,最多进行批评教育,去受害者家赔礼道歉!

完毕……”

“……我赞同!

……”

“……我也赞同!

……”

就在许多绅士认为这个结论最合理,但又碍于乔银的情面时,乔银终于举起了自己的手。

“我觉得汪绅士总结得非常好,不能因为我娘的案件,为社会再埋下隐雷了!

若是因此牵扯进更多的人,那才是对我娘的大不敬,所以我赞同这个提案!”

哗……

乔银的赞同,再次迎来了一片掌声。

“我也赞同!”

这让坐在一边的小舒学士,也站起来向会场的绅士们打了一躬,不少人也都望向了他。

小舒学士激动地说道:“感谢大家,救了侯兄一命!

我知道我只是个客卿,但我现在是真心谢谢诸位,多谢诸位绅士!

……”

哗……

掌声,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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