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萧国峰可不管,他已经注意到,他们手上戴着的手表就不便宜,一看就是家里不差钱的,他们现在嫌喇叭裤贵应该只要他们现在手上钱不称手。
“同志,我这喇叭裤可跟别人的不一样,别人的裤脚喇叭没有我这儿的大,还有,我这喇叭裤,可是配有小星星的,你看这小星星,晶莹剔透,里面还有金粉呢,扣在的裤腰扣上,跳舞的时候,小星星跟着一晃一晃,多晃眼,从好看,我跟你讲,这小星星喇叭裤就我这里有,别人是绝对没有的。
萧国峰当初买下这些小星星的时候,就没少听批发贩子抱怨跟他合作和那个饰品厂的设计师脑子被狗吃了,竟然设计出这种没什么用的东西出来,还说,用绳子一穿,可心挂在脖子上,当项链。
哪个神经病,会挂个这种东西有脖子上,人家都是戴金项链珍珠项链的好吗,谁没事,要自己脖子上挂个鸡蛋大的星星?
这不搞笑吗?
但萧国峰却记得后世有一段时间,年轻人们喜欢在裤腰扣上装上一根金属链子,甚至还有装几根的同,图的就是走路的时候,那晃荡的感觉,还张口就来一句半英文的“这很有feel!”
所以萧国峰也就想试试。
而他这一试试,也试出了效果,三个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掏钱了。
三人都买了喇叭牛仔裤。
萧国峰又含泪赚了30块,这三个年轻人走了之后,又来了几波客人,有买毛衣的,也有买连衣裙的,也有买衬衫的,两从一直买到天黑,后来因为看不清了,才不得不收摊,但也就这半天的时间,他们就卖掉了三分之一的货。
“同志你家在哪儿,你们还剩下这么多的货,我们帮你送回家,你到家了,再便宜五块钱卖给我一条小星星喇叭裤。”
一个年轻人主动说道。
“周大哥,你说呢?”这是周蒙的生意,五块钱在这个时候也不少,萧国峰不好拿主意,便问周蒙。
“可以,我也累了。”周蒙点头。
有了年轻人的帮助,两人就来到赵建树上班的招待所。
两个大男人,也就没那么多的讲究,只开了个双床房,在年轻人的帮助下,把东西搬上房间,萧国峰顾不上喝水,就把年轻人要的喇叭裤拿给了他,很讲信用的便宜了他五块钱。
年轻人拿着心仪的喇叭裤,高高兴兴地走。
因为这是熟人上班的招待所,两人都很放心,把货留在房间里,锁好门,两人就去食堂吃晚饭去了。
这一夜,两人睡了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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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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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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