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猪蹄子,冯夫人补的是身强体壮。
大肚子顶着冯茗的腹部,顶得他生生喘不上气。
铁钳一样的胳膊紧紧箍着冯茗,让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捆起来了。
“娘……我带……我带了客人回来!”冯茗提着一口气喊出声。
冯夫人这才恢复些理智:“客人?
我的茗儿还是第一次带朋友回家!”
冯夫人激动得上手就想握邱淳的手,结果想起来自己和年轻男子接触并不合适。
她回头剜了一眼冯老爷。
冯老爷一秒钟接收到夫人的意思,他一个大步向前,双手紧紧握住邱淳,“茗儿的朋友,好啊,小伙子长得真精神!
真棒!”
邱家对儿女教育是很严格的,即便心中再喜爱,情感也很难像冯家父母一样外露。
所以冯家父母的热情,让邱淳受宠若惊。
“冯叔叔,您好!
我叫邱淳。”
冯夫人冲身后喊:“快叫厨房的人忙活起来,弄点好吃的东西给我儿和他的朋友接风!”
冯茗:……完了,怕什么来什么。
邱淳谈吐文雅,而且专挑冯老爷爱听的话说,几句恭维,就把冯老爷哄得找不到北了。
冯老爷拉着邱淳的手,仿佛邱淳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儿子,“走,去看看我的藏书!”
冯茗惊了。
老爹,你那藏书真拿得出手吗?
是【经商二十道】书皮下掩盖的【公子夜宿义庄巧遇yan鬼】能看,还是【谈商】书皮下掩盖的【公子与屠夫娇妻的二三事】能与外人道?
冯茗赶紧制止,“爹,爹,你的藏书不看也罢!”
冯老爷嫌弃地看了眼亲儿子,“去去去,我与邱公子一见如故,对文学方面也有相同见地,你少插手。”
冯夫人经常在夜里叫夜宵吃,把家里的厨子都练出来了。
一说摆席,嘁里喀喳就弄上一桌好饭。
冯夫人拉着大家上桌,一看到那一大盘红烧猪蹄,冯茗心中警铃大响。
果真,冯夫人上来就夹了一个自己爱吃的,又肥又腻的大猪蹄子,放到邱淳碗里。
“邱公子,你是我家茗儿的朋友,总是邱公子邱公子的叫,显生分。
你和茗儿年岁相当,我叫你一声小淳可好?
我家的厨子善于烹制佳肴,这猪蹄炖了个把时辰,软烂脱骨,你尝尝?”
邱淳用筷子沾了沾,放到口中轻轻一抿就胡乱拍起了马屁:“果真美味!
说起来,我曾经也吃过一道非常美味的猪蹄。
做猪蹄的人祖上在皇宫里干过御厨,告老还乡后把一身本事传给子孙。
猪蹄先放到油锅里炸至金黄,捞出备用,随后配上香料,摸上蜂蜜放到笼屉里蒸半个时辰。
待肉质软烂后再加入各种调料炖煮,出锅时撒上芝麻。
用筷子轻轻一挑,软烂脱骨,肥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冯夫人让他说得都流口水了,激动问:“真有人做猪蹄这么好吃?”
冯老爷看他们聊得火热,拽住邱淳转移话题,“小淳,前阵子我看过一个新书,主角是个行侠仗义的侠客……”
冯夫人拉邱淳袖子,“小淳,你快和我说说,你还吃过啥好吃的。”
如同透明人的冯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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