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公事公办:“我送你去派出所,警察叔叔会帮你找到家人的。”
话音刚落,方临珊撇撇小嘴儿,一屁股粘在了沙发上:“不要!
我不要警察叔叔!
我要跟着阿哲!”
陈明哲见状,试图说服她:“你要听话,我一个大男人,不能一直带着你。”
“不要!
妈妈不要我了,你就得要我,打死我都不去派出所。”
听了这句话,陈明哲干脆也不跟她讲道理了,直接伸手去拉她:“起来!”
“不要!”
“你这样我会很为难。”
“你送我去派出所,我也会很为难,我妈都不要我了,把我送回去,她还会把我丢了。”
虽然,方临珊在她的实际年龄段儿里来说,是智力障碍,但是在七八岁的年龄段儿里却算是精明的。
“我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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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他这辈子在法庭上无往不利,此刻却对一个心智不全的小姑娘束手无策。
再生拉,怕伤着她。
讲道理?
完全是对牛弹琴。
报警?
难道要让警察来他办公室强行把人带走?
于是,看着粘在自己沙发上的这个女娃娃,男人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绝望。
他咬牙切齿地想,要是让他找到那个遗弃女儿的妈,一定要告到她倾家荡产。
“你先起来。”他试图妥协。
“我不起来了,今天晚上要睡这儿,反正我坐你车走了这么远,现在也不认识回家的路了。”
“起来再说。”
“就不!”
话音一落,男人无奈的看着她。
再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认命地闭了闭眼。
算了,今天就先这样吧,他实在耗不起了。
“行,我答应你,今晚不送你去派出所。”明天再说。
方临珊听了,才满意的挪了挪自己的小屁股,看着他时,居然还有一股得逞似的小骄傲,歪着头,笑嘻嘻的躺在了沙发上。
还不忘告诉人家‘有点冷’,那意思就是想要个东西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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