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上课的时候你居然敢顶撞老师,这本书没收了!”
“没收?
呵呵,老师,这个恐怕你没有权力吧。
这本书是我的私有财产,我拥有这本书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虽然我在你的课堂上看书是我不对,你可以暂时扣下我的书,但是却不能没收,否则你就是侵权,有违我国的法律了!”呵,说着说着就把老本行给搬弄出来了,幸好没把物权法给说出来,那可是07年才出台的一部法律啊。
“哈哈,我说杨凡同学,老师没收你一本书咋就变成侵权了?
咋就变成犯法了?
你小小年纪的懂什么呀。”
“老师。
虽然我现在才15岁,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拥有一本书的权利我还是有的,像现在,你我之间就形成了担保物权关系,你侵占了我的书,是为了让我听你的课,我要求你将书返还与我,是实现我对该书的所有权的权利,就好像你对我的书实施质押权,扣押我的书,我以听你的课为条件要求你返还我的书,这样……”嘿嘿!
在前世我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公的说成母的,否则我怎么会成为一名出了名的律师呢。
“你——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还有理啦!
说起话来还一套一套的,我我我……”
看到老师被气得满脸通红,我也不好意思了。
“老师,对不起!
我只是口无遮拦啦!
下次我一定注意了。”
“算了,看你认错态度还可以,书就不没收了,下课时写个检讨给我,知道吗?”
“谢谢老师。”
就这样,一场可能会爆发的地震就在我的服软声中结束了。
(咦?
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对,就是说你,你刚才说什么哪,说我是软脚蟹,靠,有没有搞错,如果是十三年后的我肯定会据理力争的,可我现在还是学生啊!
尊师重教等最起码的素质我还是有的,再说啦!
总有一方先认输才能避免一场更大的风暴吧!
我是学生我退让不丢人,让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让步叫她今后怎么服众啊!
何况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能息事宁人就息事宁人,做人要厚道,不要睚眦必报的,那样的话做人还挺累的,所以小子,你可要好好向我学习,学会怎样做人——————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切,说得自己有多伟大,先前还说若在十三年后肯定据理力争的,还说自己厚道呢?
哄谁哪)
这场风波之后,我上课的时候看书更是小心翼翼的。
就这样,在跟任课老师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中,结束了中考,同时也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涯。
而我也以530分的成绩(中考总分600分,525分的成绩可进入市重点中学读书了,我考这个分数是算好的,我可不想做领头羊啊)考进了p市第一中学,从而开始进入不堪回首的高中炼狱的三年。
(听听好像比较惨,其实对于已经是过来人的我,重走高中之路反而轻松了许多,可以说在别人苦读三年的日子里,我是玩了三年,呵呵~~)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