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暗自佩服:武艺比不过也就算了,论胸襟和城府,我也是远远不如啊。
乡兵过后,出场的是北地的郡兵。
吕方是在北军中混迹过好几年的,虽然一直升不上去,但那是因为他的家世不太好,家中没有什么钱财。
即便这样,他也能在北军五营之一的越骑营中做到都尉,除了他本身武艺高强之外,带兵的能力很强是一个重要因素。
他在就任北地都尉之后,理论上可以调动北地的所有兵马,但是实际上,吕方能够指挥的,还是他带到廉县的几千骑兵。
别说杨秋麾下的兵马了,就连灵州的那些人,都经常会找些理由来推掉他的命令。
在试探过几次后,吕方也就不再理会廉县之外的其他部队了。
不过在今天之前,杨秋主动将富平的兵马调了一千骑过来,归于吕方的麾下统一指挥。
所以,这次郡兵出场,共有两千骑兵,分为四个方阵。
西凉向来以骑兵称雄,郡兵都是清一色的骑兵,骑着高头大马,小跑着从土台前奔过,。
马蹄铁,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并不是什么技术含量很高的东西,陈诚在临戎城弄出来之后,很快就向着周边的地方开始了技术扩散。
杨秋全程参与了临戎附近的所有战斗,对这些装备了解的很,在回到富平之后,理所当然地开始了仿制。
成宜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临戎之战,但他就在北地,临戎发生的事情他怎么会不知道?
很快,这些东西也就在武威郡出现了。
凉州诸侯之间互相对抗了不知道对少年了,北地郡有多少兵马,战斗力怎么样,谁会不清楚?
这次绝地发反击成功,立刻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那些新式装备也不是高科技产品,随便来个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用处,然后找人多试几次就能弄出来。
就算没有样品跟原版可能有点差距,但是又能差的了多少呢?
北地郡的两千骑兵都用上了这三件装备,显得很是雄壮。
除此之外,他们随身携带的骑枪有三米多长,比这个时代骑兵常用的矛长了许多。
骑兵们将长枪竖起,排成整齐的队列,小跑着从远方奔来。
之前在临戎的时候,为了应对匈奴人随时到来的进攻,工匠们制作的骑枪除了长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优点,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是处。
作战的时候,经常会发生骑枪折断的事情。
而现在北地郡兵们所携带的则都是精心制作的佳品,与临戎城中那些粗制滥造的次品完全不同。
反射着寒光的枪尖随着战马的移动而不断上下起伏,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片移动的钢铁丛林在向着这边移动。
土台这边的人远远望去,仿佛看到了实质化的杀气扑面而来。
“嘶!”宋建的使者倒吸了一口凉气,惊愕地道:“他们用的枪这么长?”
使者不是对骑兵没有概念的门外汉,很明白骑战的时候,枪更长所占据的绝对优势。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断靠近的骑兵,心中盘算着等下要立刻将消息给传递回去。
想到这里,他心下一动,往边上看去,之间其他诸侯的使者,也都是表面上不屑一顾,但是眼神中却透露除了紧张和不安。
使者咳嗽了一声,故作不屑地道:“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用。”
“啊?”
“骑兵是离合之兵,排这么整齐有什么用?
真打起来,还是要看硬功夫!”
几个使者互相看了看,口不应心地道:“对,就是这个道理!”
“不错,拿那么长的枪,又有什么用?
不是长就行了的,还要够硬!”
“那么长,又那么细,戳两下就断了!”
“我觉得吧,骑马还是要射箭才行!”
土台上,陈诚转过头来,满意地对杨秋道:“兵练的不错,杨尚书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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