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人!”
“要不怕死的!
要敢玩命的!”
不用动员。
当“敢死队”三个字传下去的时候,阵地上一片哗然。
一百多号人站了出来。
有满脸稚气的新兵,有满身伤疤的老兵。
杨洪元没有废话,从中挑了三十个最壮实的。
他们默默地脱下军装上衣,露出精赤的胸膛。
每个人身上,都捆着两三枚集束手榴弹。
有的甚至直接把刺刀咬在嘴里。
张充走了过来。
他看着这三十条汉子,喉咙里像塞了一团棉花,堵得难受。
这都是爹生娘养的肉身。
这一去,能回来的,恐怕没有几个。
“警卫排!”
张充大吼一声。
“拿酒来!”
没有精致的酒杯,没有好酒。
几个漆皮斑驳的行军水壶被提了上来。
一摞粗糙的土瓷大碗,在弹药箱上一字排开。
浑浊的烧刀子倒进碗里,溅起一阵酒花。
浓烈的酒精味,混合着空气中的血腥味,刺激着每个人的鼻腔。
张充端起第一碗酒。
他的手很稳。
“弟兄们。”
张充的目光扫过每一张脸。
“我不说什么保家卫国的大道理。”
“咱们滇军出省抗战,走了几千里路,不是来丢人的。”
“对面那个暗堡,那是咱们的耻辱柱。”
“拔了它!”
说完,张充一仰脖,那碗烈酒像一条火线,直接烧进了胃里。
啪!
瓷碗摔碎在地上,四分五裂。
“干!”
三十名敢死队员齐声怒吼。
三十只大碗举起,三十碗烈酒下肚。
啪!
啪!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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