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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人照亮,到照亮他人,一路下去,直至成为多元的小太阳,
可人生依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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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完前三章便居高临下地大骂着你这主角怎么那么废物,怎么就那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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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相信路明非能够成长,有人相信但是容易觉得疲倦,写不过三个月就会打出over重走江南老路,有人说哈哈哈哈路明非是个衰仔!
哪怕去了异世界也要当衰仔!
有人怒骂我的学姐去哪了,你舔这些女人和舔诺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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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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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
就路明非这衰仔也配去dc?
他去dc有个屁用,我上我也行!
但我还是想写这个故事。
不再是那个为了所谓的‘权与力’而献祭一切的悲剧,不再是那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的死循环。
我想写的是,当那个衰仔终于被人坚定地选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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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有了哪怕世界毁灭也要回去的家时,他会爆发出怎样的光芒。
他不想当龙王,他也不想当什么世界的皇帝,登上什么天之王座。
他只想当那个会在韦恩庄园里和阿福吐槽今天的红茶不好喝,会在大都会的公寓里和克拉拉抢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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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人世间,一口面包一口葡萄汁的弥赛亚。
我想像那一幕,路明非在大都会的天空划过,遥远的哥谭仿佛从烟尘上冉冉升起,韦恩大厦高耸入云,阿卡姆铁门坚不可摧,路人们却搭着手眺望,见朝阳升起。
似乎有些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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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用江南写在九州再版时的一篇杂谈——我觉得当初的那个孩子在我身体里活了过来,他蓬头垢面但目光闪亮,他骄傲地走在大街上觉得自己是世界的皇帝,他得意地吟哦自己书中的人物对白觉得自己是莎士比亚。
这依然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但这一次,他不孤独。
总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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