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原先跟他对拼的时候,就留下了不少暗伤。
对方的近战能力,是李夜到目前为止所见识到最强的一个,还有口中剑和那道从眼睛里出来的红光。
近身时用来偷袭,真的是无解。
幸好李夜的底牌比他还足,或者说他还有别的底牌,既然没有用出来,那么就是没有。
3个月后,李夜托着失去灵魂的痴癫大圣,前来金帝面前。
“这个人,你认识吗?”
“谁?”
“听说他叫痴癫大圣!”
“痴癫大圣!”金帝尖叫起来,一点都不符合帝级高手的身份。
“怎么了?”
“他可是,圣级高手排名前十的高手,是最有希望去轮回之城的那一群人。”
“它是什么种族,不会是人类。”
“我听说他是,神魔族。
你可以看看他的血液就知道了,神魔族的血液是蓝色的。”
“好!”李夜在肉体上输给他,很不服气。
李夜拿出一刀,在他手臂上划出一刀,流出蓝色的血液。
“真的是神魔族,跟你比肉体,比力量,比速度,我真的是他妈的找死!”李夜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体质和速度以及力量上完败。
“你跟他近战了?”金帝小声地问道。
“嗯,差点被人口中剑,伤到了。”
“他还用了口中剑,没直接将你击爆?”在金帝认识中,跟痴癫大圣近战,就得输。
“我的肉体和力量,就会输给他吗?”
“它可是神魔族,你是纯正的人类吧!”
“是啊!”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向你解释了!”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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