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主要工作职能是军籍管理等;兵部奉旨调动部队,任命将领,颁发印信。
军事力量的组成大体分成京卫(京军,是全国卫所兵的精锐部队,后在土木之变丧失殆尽。),卫所军(边军和地方军及东部沿海地区的水师),盐丁,矿丁等,还有皇帝的亲军。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定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所329个,兵额达270万人之多。
这么多的军队,如果全靠国家财政支持是不现实的,因此明朝不得已而实行屯田制。
屯田制不仅是军屯,还有民屯,商屯等各种形式,其中军屯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明朝的军户实行世袭制度,对待军户朝廷还是很优待的,每户可以免一丁的差徭。
总体来说,明初军户的社会地位高于民、匠、乐等户的。
当然朝廷这样做事有深远意义的,军户稳定可以保证明朝军队的兵源稳定。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兼并越演越烈,军屯土地不仅被将官、豪绅霸占,军户还每每被上官摊派各种劳役,在这种情况下,军户逃亡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据不完全统计,正统三年,军户出逃约1633664人。
繁重的劳役,自身的耕种,缺乏训练,因此卫所兵不堪一战,其实这也就意味着卫所制度的失败。
在经过正统年间土木之变后,卫所军精锐丧失殆尽,从此时开始,明朝开始实行募兵制。
而募兵制度实施的根本前提是国家财政的强有力支持。
充足的饷银,充分的训练,因此初期募兵的战斗力异常强悍,其中最有名的代表是戚家军和俞家军以及四川的土司兵,还可以包括后来的天雄军等。
但是众所周知:明朝最大的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孱弱的国家实力根本不足以保证募兵制度的长期稳定实施,随着国家财力的匮乏,募兵制度也逐渐走向没落。
民壮的产生固然有着很多原因,但是其中一条就离不开卫所制度。
彼时大家都知道,明朝实行的是军籍和民籍分开管理的。
凡军户,地方行政官是无权管理的。
同时,明朝的调兵制度极为苛刻,不到火烧眉毛,地方官无权调动军队,就算是危急时刻,也不见得一定能调动军队。
作为地方官管理地方必然需要手里掌握一支能随时调动并且可用的武装力量;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大明律》规定:凡临阵失军一人或者三名以上者,将官与临阵失机同罪,轻的杖一百,重则斩首,于是大多数将领宁可不战或不胜,也要千方百计保全力量;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前文说过,军户的大量逃亡,导致了军队兵源缺额严重,需要用民壮数量保持军队足额,因此‘万能胶’民壮诞生了。
这一新兴力量游离在国家军事力量的模糊范围之外,用起来顺手,死伤众多也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于是逐渐推行到全国各地,甚至包括军队。
严格来说,民壮亦属于募兵范畴。
卫所制度的衰败,募兵制度的没落,最直接的后果导致了明朝军事力量的崩溃。
一个国家没有了军事力量,被异族入侵或者灭亡,则是必然的结局。
由此而得知:任何一个国家,要想生存繁衍,必须具备强大的国防力量。
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运营、国内人民安居乐业的同时,重视、强化国防投入,时刻保持一支具有强大震慑力的武装力量,否则就是自我灭亡。
如果崇祯皇帝能够有这样的见识,断然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哎,可惜!
走进后花园,周影发现杨知县正坐在在椅子上发呆,走上前去,说道:“明府,明府!”
“哦,是右堂来啦!”(典史的别称)听到招呼,杨知县收回了神思,招呼周影。
“明府心事很重啊!”
“是啊,估摸这几日上司的处置公文应该快下来了!”杨知县有些意兴阑珊。
周影心里明白,上次县城匪患,上峰早晚必然知晓,但是官面上的事情就是你不说,我不说。
一旦说了,大家就得撕破脸皮。
因此周影私下里曾劝说过杨知县,不用着急上报,等平定匪患后,洋洋洒洒写上一篇锦绣文章,顺带着遮掩下上次城门被破、百姓被杀的事情,这样一来,大家都有面子,事情也就结了,皆大欢喜。
但是杨知县死活不同意,读书人的清高让他不屑如此,后来没办法,书房只得如实上报。
只是这样一来,就算杨知县平了匪患,但是失城之罪仍是难逃,去职算是最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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