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叶欢就算想我死,也会让自己最信任的人来动手,而绝对不会买凶杀人!
因为我和他之间地关系,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那么……难道是国内的洪门?
洪门里的人,终于发现了我的身份!
然后找人来做掉我?
我现在的名气很大,不仅仅是加拿大温哥华的五爷,不紧紧是温哥华大圈的领头人。
同时因为好莱坞的遭遇,使得我红头半边天!
还常常是新闻的头版人物!
连时代周刊的封面我都上了……这样的知名度,肯定是传到国内去的。
可问题是,我一直忽略掉了这个问题。
因为除了叶欢等人之外,洪门里,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了!
这是一个很关键很关键的问题。
我阉掉了洪门里一个老大的亲生儿子,最恨我的自然是那个老大和他的太监儿子了。
可就算是这两个人,他们认识我么?
不认识!
他们最多知道我的名字,我在国内的背景资料……而且,即使当面见过我的人,也就是那个被我打成太监的家伙,那天晚上也只是在磕了毒品之后飘飘欲仙的情况下和我朝过相,见我的脸。
后来他们撒下网追捕我,也都是凭借照片而已。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而且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
那些当年抓我的洪门地千百手下小弟。
自然早就忘记了我,说不定连我什么样子都忘记了。
这个道理很容易一想:换做是你,你两年前看过一个陌生人的照片,现在两年过去了。
你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陌生人的照片上是什么样子么?
谁会记得?
切-!
至于那个被我打成太监地小子,还有他老子,应该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人了。
可问题是,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死人了!
他们不会再刻意的打听我,追查我。
即使是偶尔听说了,现在大圈在加拿大主事的人外号五爷?
?
他们知道“五爷”是谁?
问题就在于……我最近太红了!
!
我的照片频频的出现在报纸,杂志,媒体上!
我现在走到大街上都可能会被人认出来!
那么,关于我这个红透美国的“陈”的照片,出现在国内的一些媒体上的可能性。
肯定很大吧!
假如,某一天,那个被我打成了太监地家伙。
或者他老子,一翻某张报纸,上面有我的照片……嗯,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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