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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幻梦的逆旅人生 > * 71 既不宜“主”, 岂还宜“宾”?

* 71 既不宜“主”, 岂还宜“宾”?(2/2)

“僧为帝,帝亦为僧,数十载衣钵相传,正觉依然皇觉寺;叔负侄,侄不负叔,八千里芒鞋跬步,狮山更比燕山高!”

这又是一段“竹影摇红,千年宫诡”。

宜宾更有挽人之处,就是高阳酒徒的好所在——「五粮液」老酒啊!

魏明伦在《宜宾赋》里,有对「五粮液」的描述:“石痴爱美,醉鬼多情。

四川酒有口皆赞,五粮液无人不知。

高粱红火,包谷金黄。

糯米回甜,小麦清香。

再配嘉禾大米,合为玉液琼浆。

粮为酒之本,曲为酒之骨。

水为酒之血,江为酒之魂。

……

初闯旧金山,一举夺魁;再争巴拿马,二度梅开!

好酒!

好酒!

蜚声国际,造福乡里,此城载誉多少?

答案使人陶醉,宜宾别号酒都!

……”

携来众多文化和物质文明而双江合龙为长江的古老戎城,当然就有“招宾”、“诱宾”、“留宾”、“宜宾”的旅游胜地的优势了。

然而,在苦难的60年代初,连主都不宜,故乡人都想往外逃荒,连朱老总都要为故乡饥民暗自下泣,哪还“宜留宾客”?

岂不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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