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系,王栋的血液早就从赤红
色变为暗金色,肌肉在金色血液的
滋养下,出奇的坚硬。
不论雷电,还是火焰,在他的身体上好似蚂虫一般爬过,留下麻
酥酥的感觉,以及有些焦黑的痕
迹,但是却没有办法在王栋好似
玉石一般的皮肤上留下一丝伤痕。
想想也是。
经过常年的打熬,以及服食各
种增强气血的丹药王栋的肉身
早就远超常人,皮肤比老牛皮还要
坚韧,普通的刀剑都难以损伤。
再加上万劫不灭神功的帮助,雷电根本不从伤到王栋!
更何况他聚集了全身的气血,
以最强的姿态撞击雷电。
雷电虽然猛烈,只能让他全身
轻微的麻痹,但还不足以将他击
伤。
再来!
王栋看着空中,眼睛里流露
出舒爽挑衅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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