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呼啦啦走来几十号的人。
当头一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染着一头的绿毛,穿着更是杀马特的一皮。
上面一个皮马甲儿挂满了叮叮当当的金属链子。
下边更是一条皮裤。
和脚上的一双皮鞋上,全是镶嵌的金属亮片。
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夸张的粗金链子。
“马红怎么来了?”大胡子低声的惊呼道。
他旁边的哑巴使劲拍着他的肩膀给他比划。
看那意思是说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事情的,眼看了对面那个马红。
已经越走越近,大胡子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说道。
“咱们两个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原住民过你们原住民的。
我们外来人口每个月都会给你们500斤粮食当做租金,难道这还不够吗?”说说话,王福仁已经将手中的那条小小的熊虫肉,不足痕迹的塞到了刘素云的手里。
他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动作已经落在了夏清风的眼里。
立刻,夏清风眼中闪过了一道精光。
“够个屁!
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形式。
500斤粮食就想在我们天辉小区里住,你要知道。
我姨夫霍云海已经觉醒为钻石能力者。
而你们的靠山那个沈思雨,他们家族有钻石能力者吗?”
杀马特少年马红脸上歪鼻子斜眼,一副嚣张无比的样子。
“沈思雨?”后面的夏清风一听就要上前,却被刘素云紧紧的抓住胳膊。
“妈,怎么回事?
沈思雨在哪里?”夏清风小声的问自己的母亲。
刘素云紧张的看着那个马红。
脸上全是担心的表情。
却还是低声地给自己儿子解释道。
“儿子,你放心吧。
思雨,没有事情。
这些年,就是靠沈思雨照顾我们两个,我们两个才能生存下来。
你不要看我们生活的帐篷这么差。
其实,思雨也不好过,就像前面的王队长,他们住的也并不比我好。”
“看你们这一群傻样子。
可能还不知道吧。
今天中午,沈氏家族的沈思雨就会嫁给我姨夫霍云海。
从今以后,沈氏家族就归我们霍家了。
同样的。
你们这些外来的幸存者也都归我马红管了。
你们以后每天出去拾荒。
收获全部交给我,由我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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