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养的宠物都是这么的朴实无华啊!
继续翻看下面的评论,无一例外的都是说要严惩那个图片上的女士:
“我服了!
那个女人看着就让人想吐!”
“饿鬼投胎哦,这照片上的女的笑起来真的是相当丑陋啊!
拿别人的东西,笑你马呢?”
“好像扇她两巴掌!”
“讨厌死这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了!
无语,无语,无语!”
“想吃鸭就去买,而不是去偷,也不是她这样做,家里面的小孩子们是不是也会有样学样啊!”
“我也是服了,像这种一看就是黄黄的、小小的,根本不是大白鹅啊,就是宠物鸭啊!
居然还偷着拿回家吃?
ps:就算是大白鹅,你特么的也不能偷啊!”
“这一只鸭子一万五六千,很贵的,好不好!”
看着看着,这下面的评论画风就开始有些不对了:
“拿别人的东西就是盗窃,小偷应该付出代价!”
“不问自取就是偷,报警抓她!”
“盗窃罪!
证据确凿,直接判刑吧!”
看到这儿,朱铨皱了皱眉,接着又舒展开来,心道:
偷鸭到底算不算犯罪,等我“普法专家张三”来告诉你吧!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