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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 >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盗狗有罪吗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盗狗有罪吗(2/2)

“同学们,我的那位老朋友李四,他邻居家有条狗,李四本人呢是特别讨厌狗的,所以他对于自己的那位邻居养的够那是相当的不满。

所以在某天趁着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李四终于忍不住将邻居家的这条宠物狗给打死了,并且还吃掉了。

之后,李四才知道原来这只狗价值八十八万元人民币!”

“这一结果直接是吓尿了李四,所以他就跟我说,这条狗怎么会辣么的贵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惊恐的表情!”

“不过我也能理解,不就一条狗么,怎么会八十八万?

而且这八十八万被他这个存款用来买房道歉上百万的房奴来说,就是天大的价钱。

李四问我,他的这一行为构不构成盗窃罪。

那现在,我想把这个问题交给你们回答,请在场的同学判断一下李四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吗?”

朱铨说完,观众们神色微惊:

握草,这个比起王丹珞的“偷鸭”案、偷葡萄案还要生猛啊!

简直狠的不行!

王丹珞那个鸭,也就一万多,那个葡萄也就两万块,可是朱铨,也就是普法专家张三说的这个案,竟然直接飙升到了八十八万!

这还是在数值上的差别,这并非是最严重的。

最严重的是,这个李四的行为!

四哥的这一行为,比起大妈的那个“偷鸭”行为来说,更加的过分。

他这是有预谋、有规划的故意残害动物的行为,打杀了那条狗并且还炖了吃简直太残忍了。

众人纷纷在弹幕上留言:

“呦呵!

三哥的朋友四哥居然是这样的人!

还犯过比那位老大妈还要恶劣的案子啊!”

“也很好理解啊!

那个富婆不是给四哥买的房子么?

那住的地方肯定不会太差啊!

周围也都是有钱人。”

“四哥的邻居果然不是一般人!

这一条狗的身价,八十八万元,牛哔,比我房子都贵!”

“抛开这事儿残不残忍不谈,就单说这四哥今生能够吃到这个八十八万元身价的狗,那就绝对值了!

估计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吧!

啊哈哈”

“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去吃了那条天价狗啊!”

“这个应该是犯罪了吧!

我估摸着四哥的下半生得在铁窗里面度过了!”

“不可能啊!

我觉得这个应该不会有问题,四哥不还是跟富婆卿卿我我的之后才入狱的么?

那这样来说的话,这次的事件不是问题!

四哥没有犯罪!”

“天呐,难道还有人以为李四是一个李四吗?

无语”

大家众说纷纭,只觉得李四能够吃到八十八万的宠物狗是件相当牛哔的事情,至于有没有罪,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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