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马上联系媒体,正好可以报道我们厂有三个新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的消息。”
姚正国最后总结:“好,我布置一下任务:我和华明清同志负责邀请市科技局、省科技厅来厂调查;陆小凤同志负责法律文书准备,朱百胜、郭正德、周沪生同志配合;陆荣轩同志负责邀请媒体,宣传研发中心的成果,为研发中心正名。
大家还有没有其他意见?
没有的话,散会。”
与此同时,于新成也在紧锣密鼓地部署。
他安排林青志通知科技局局长、分管专利保护和科技孵化的副局长、分管科技局的副市长、警察局经案支队长到市委会议室开会。
人员到齐后,于新成开门见山:“同志们,这里有一封举报信,大家先看看,然后谈谈看法。”
科技局局长率先发言:“从材料看,情况似乎属实,举报人对厂里情况很熟悉,应该是个知情人士。”
分管副市长附和:“我也有同感,否则材料中不可能有这么多细节。”
经案支队长从法律角度分析:“单凭这份材料还不能认定侵权,它没有提供确凿证据。
现在的批示是‘调查清楚,树立典型’,这个‘典型’可以理解为正反两面,所以批示是中性的。”
分管科技孵化的副局长秦汉武提出不同看法:“据我了解,琼花机械厂不可能侵权。
去年他们为这个新产品开过新闻发布会,郭省长还代表省府奖励了一百万。
如果是抄袭,怎么可能给奖?
而且我看过产品演示,科技含量很高,具备无人值守、自动报警、远程控制等先进功能,这种产品在国外杂志上都少见。
我建议调查清楚再下结论。”
于新成眼睛一亮。
分管专利保护的副局长也表示:“单凭举报信就下结论为时过早。
我看材料里提到专利申请和证书,琼花机械厂应该是申请了专利的。
建议先调查清楚是否存在侵权。”
于新成最后拍板:“好,科技局组织一个调查组,近期以科技创新调查的名义去琼花机械厂。
注意控制影响,不要影响他们的销售。
经案支队派人参加。
具体时间等通知。
散会。”
于新成随即让林青志联系琼花机械厂的领导。
华明清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姚正国汇报,姚正国笑道:“好,我们一起去。
正好邀请他们来调查。
然后我们再去省科技厅,请他们的人也来一趟。
另外,我们该向省科技厅申报科技成果奖了,不能做无名英雄。”
华明清点头:“好,我马上联系朱百胜准备申报材料。
去科技厅时带上他一起吧。”
姚正国表示同意:“就这么定。
我们先去市委,回来看看他材料准备得怎么样,不行就明天去科技厅。”
姚正国和华明清来到于新成办公室。
寒暄过后,于新成关切地问:“小华,今年你们厂的形势不错吧?”
华明清笑着汇报:“托李书记的福,确实不错。
现在十月初,我们已经完成销售和资金回笼近一百八十亿。
从琼花市采购的零部件约四十多亿。”
于新成惊喜道:“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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