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这首歌.
.
.
.”绞尽脑汁地回想,确实从来没有听过。
而且好听,巨好听。
“自己写的,唱的不好,瞎唱。”文宇凑表脸的据为己有了。
“我.
.
你.
.
.
.
真的.
.
.”文艳芳有点语无伦次。
“不用崇拜我,这首歌怎么样?
喜欢的话送你了。”
文宇看着她,微微一笑很沙雕。
“真的?”文艳芳不敢置信。
“真的,我又没打算当歌星,你要不要?
不要我就送别人了。”
“要要要要要!”重要的事情说五遍,点头如捣蒜。
“给你,这是歌词,我最多再唱三遍,学不会就拉倒啊。”
文宇把写好的歌词递给她。
“这字好丑,糟蹋了这么美的歌词,怎么没有曲谱?”
没想到文艳芳还嫌弃起来了。
“不要就还我!”
作者恼羞成怒,本来字就很一般,又写了三年的英文,丑一点难道很过分么?
还当然是不可能还的,正常教学开始。
专业人士就是不一样,学歌的同时还能纠正文宇的发声方式,三遍后,文艳芳已经唱的像模像样了。
“不错,比我唱的好听。”文宇表扬,确实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还不行,唱的很生硬,我要把感情融入进去,再来!”
文艳芳不让他逃跑,在一旁一遍又一遍地当伴奏机器。
一直练了两天,直到除夕那晚在全家人面前首秀,赢得满堂喝彩。
“文宇厉害。”
“哥哥好棒!”
“果然出国念书的就是不一样,写的歌都这么好听。”
可惜大多数观众都是夸文宇的,文工团台柱子唱歌好听不是应该的么?
这种划时代的好歌才难能可贵。
当然给歌手捧场的也不少。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