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重工反面,也基本上同意了与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合作,一个由富士重工方面派出的代表团将于近日抵达中国,对合作事宜展开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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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富士重工的谈判是艰苦地。
虽然陈兆军有许多后世成功谈判的例子。
但是毕竟他没有亲自经历过。
再说当时的国情又相对复杂一些,许多放到后来很正常地事,在当时都被称为摸着石头过河。
好在这件事已经惊动了中国的最高层。
有了首长的亲自关怀,这件事情进行的还算顺利。
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陈兆军的设计,能够让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打入日本摩托车市场。
按照陈兆军的审计,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和富士重工两个方面同时建厂。
由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出人技术和熟练工人在日本搞一个富士洪都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三方出资共同持股的原则,富士重工方面持有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五。
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百分之四十。
剩下的百分之十万由陈兆军持有,最关键地是,陈兆军持有的这部分股权是用技术入股和他在日本的两块富士重工地目标土地的方式参与地。
根据协定,如果发生任何一方减持的情况。
首先要征得其它两方面的同意,并按原始价格按比例转让给其它两方。
如果需要上市募集资金,大家也需要按比例同样减持。
这样就可以保证将大家捆在一条船上,共同发展。
而在中国。
中国情况则正好反过来,唯一不同的是,陈兆军需要声明放弃他原来在洪都摩托车有限公司百分之二的权利。
对于技术方面,大家都承诺,将拿出最先进的技术来走共同发展的道路。
这个谈判的过程在其他人看来已经是深圳速度了,可是在陈兆军看来,的确是慢了一点。
几乎有点让他难以忍受,
跟丰田公司的合作进行得非常顺利,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两条中国籍驳船靠上了隶属于丰田公司的一条巴拿马籍货轮。
大家彼此都没有说什么,只是吊车在忙碌的工作着。
很快,装船和卸船的工作就完成了。
丰田公司的船继续进行着他们的美国之行。
两艘中国驳船也踏上了返程的路,货物的重量一点都没有变,连外包装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回程的时候两艘驳船都开出了最高航速,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轮机的寿命。
只有在进入了中国领海以后,两条驳船的速度才降了下来,因为在这里,两艘正在演习的驱逐舰靠了过来。
海军驱逐舰的舰长大概是最郁闷的人,他们接到出海命令,连续跑了几个小时以后,就接到命令原地待命。
结果过了没有多久,又接到舰队的命令,注意接应两艘驳船,还要一路护送驳船回港。
让驱逐舰跟着两艘驳船跑,速度上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
可是命令就是命令,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
不过驱逐舰的舰长明白,能够有这样一个等级的驳船,运输的东西一定不会简单。
当然,他还不会笨到要去打听驳船运的是什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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