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废自己!
不要脸!
甚至是耻辱的行为!
所以,从梁茵的死上面,我们可以分析出,凶手一定对年轻女子荒废青春,不知道自尊自爱的行为十分憎恶!
甚至是恨到了癫狂的地步,所以才会对无辜的梁茵下手!
有了这个方向。
我再看国有银行基金经理苏鸣的资料档案。
银行经理,死因肯定和钱有关。
虽然不能说是绝对,但是可能性最大。
所以我着重查看了苏鸣生前的个人消费。
果不其然,资料显示,在两个月之前,苏鸣曾经有过大额的个人进账之处和个人缴费之处。
根据银行提供的账单明细,大额进账的转入账户是境外账户,我们判断这笔钱来路不明。
而个人缴费的转出账户,则是陆续转入了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缴费处。
我立刻让夏兮兮联络这家医院,提供了缴费单号信息。
经过我们核查,这位基金经理苏鸣的母亲,因为尿毒症和肾炎,常年透析,而就在半年之前病情恶化,做手术需要超大额的费用!
不过,根据资料显示,最终苏鸣是给自己的母亲做了手术了的,只是结果并不理想,手术没有成功,他的母亲于一个半月之前辞世,也就是苏鸣遇害的半个月之前。
而这笔手术费,超过了苏鸣正常工作薪水收入的百倍以上!
重案组立刻调查了苏鸣所负责的业务范围!
调查过后,发现这笔钱,的的确确是有问题!
苏鸣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篡改最近半年以来几乎所有客户的小额理财账户基金数据,甚至存在引导基金购买,篡改客户基金收益数据,中饱私囊将钱神不知鬼不觉的挪到自己腰包的行为。
这是典型的职务犯罪!
但是在苏鸣遇害之前,还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被发现。
根据我的分析,按照《犯罪起源》的理论,苏鸣的死,某种程度上将,同样也是接受惩罚的一种!
可能苏鸣早在半年之前,就知道他的母亲会病情恶化,又不忍心看着因为自己负担不起高昂手术费而导致母亲病情恶化去死,所以选择了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他人权益。
或许,他是出于好心,然而,犯罪就是犯罪!
凶手是在惩罚他!
甚至,更加戏剧性的是,我们还在这笔问题基金的后续调查中,发现苏鸣的客户中,还有人因为急用钱,却无非及时的赎回基金而导致了巨大的损失,同样也是耽误了病情,追悔莫及!
“想要救治自己的亲人,侵害他人权益导致这笔钱的所有人自己蒙受损失!
所以,苏鸣有罪!
可是暂时并没有受到惩罚,以至于凶手等不及了,几下手杀了银行经理苏鸣!”
案情分析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懵了。
“凶手这究竟是凶手,还是正义的化身?”
“难不成凶手还算个好人了?”
唐钰摇头说:“不管以什么目的杀人,都不是好人而是杀人犯!
除了法律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
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左右他人生命的执法者!”
“可是凶手,似乎还在告诉我们一个信息……”我说。
“什么信息?”唐钰问我。
我说:“法律空白。”
我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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