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尘:“一餐至少要吃六分之一个馒头才能保证不饿,就算一天只吃两顿也最多抗三天,再后面最多坚持七天。
水的话用水井拉点水就行了,就算不允许使用也可以在晚上偷偷过去。”
「现在更应该做的是想办法挣钱,不过我连语言都不通……有了!」
陆尘从破烂堆中翻出一个缺了口子的瓷碗往地上一放,清了清嗓子就是唱了起来。
冰雪埋葬谁的伤痕
剑啸九天浮沉
笙歌漫舞丝竹声声
万人俯首称臣
触不到人心善念温存
谁懂这荣耀背后孤冷
……
陆尘天生拥有一副好嗓子,所以曾被养父母给送去学习过声乐,真正意义上的学习使我快乐。
也真让他学出来了一点东西。
而选择这一首曲子则是因为曲调有那么点复古风但又不失新颖,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最重要的是这个唱起来相对简单,同时也是他最熟悉的。
很幸运,现在的这具身体也有足够好的嗓子,虽然不及原来的一半。
虽然过路的人都听不明白这个小乞丐在唱些什么,但是音乐是无国界的,只要你唱的好听所有人就都会喜欢,只要你唱的深情哪怕语言不通也足以传递情感。
约莫是因为歌曲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风格,一曲作罢陆尘的碗里就是多出了三个铜币。
陆尘作了个揖,顺势将三枚铜币收入口袋中。
一夜风雪 塞外马蹄踏星辰
刀剑纷纷 一身红衣寄风尘
血洒荒城 那染色的年轮
我用生命写下 来世相见 勿等
……
从太阳初升到黄昏薄暮,陆尘唱了三十多首曲子,其中大多是重复唱了二三遍的,一天下来瓷碗已经被填满过了两次,五十多枚铜币装在一个袋子里,每走一步就会发出好几声清脆的响声。
不过好日子估计也就开始这几天了,人也就是图个新鲜,真论音乐底蕴他甚至还不如对街拉二胡的。
而且他还不会这边的语言,连回应、吆喝都不会。
什么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的话他倒是知道,但不会说。
对街那个同行就不一样了,一看就知道是老手。
每次稍有冷场就吆喝几句,然后场面就又回暖了几分。
不过要说最吃香的果然还是酒楼里面的,不投钱但是客人买酒就有分成。
陆尘:嗯?
好像有人在后面偷偷跟着,是见财起意吗?
还是害死了原身的家伙。
要不要先试探他一下,前面的拐角我过来的时候有留意到有个狗洞,可以缩在里面进行反击,嗯!
「被发现了吗?
不,他只是一个小鬼罢了,不可能发现我的。」
陆尘稍稍加快了脚步,观察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镜子一类的东西,只得是装作没拿稳的样子洒落两枚铜币,借着蹲下去捡的瞬间,他看到后面那人的草鞋,果然还是在跟踪着他。
虽然大街上穿草鞋的比比皆是,但是色调还是有所区别的。
大多还是以鲜绿色和枯黄色,只有这人的草鞋颜色特别深。
陆尘:没有武器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难办啊,现在弄的话又太明显了。
“爸爸,我要吃糖葫芦。”一个穿着红袍子的小女孩扯着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叫道。
“不行,再吃牙都要掉了。
哎哟我的小祖宗哦,别哭了。
最多一串,再多你晚上吃不下饭,被你娘亲知道了咱爷俩又要一个跪搓衣板一个抄书了。”青衫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别说打了,就是言语稍稍重了几分都舍不得。
红袍子小女孩从卖糖葫芦的老人那里接过糖葫芦后迫不及待的咬上一口,一脸的满足感,兴奋的跑着。
男人从衣袖中取出两枚铜币递给卖糖葫芦的老人,嘴里大致是喊着走慢点别摔倒了撞到人了之类的话。
陆尘:真好啊……糟糕。
大概是太过去兴奋了,小女孩乱跑着就是要撞上了陆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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