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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万里路 第七十八章比脸输了(3/3)

“店家,先给洒家来上两壶烧刀子!

小子,你来不来点?

酒的话洒家付钱!”豪气的汉子总是让人难以心生厌恶。

“我明日还要赶路,酒水就免了,给我来几杯酸梅汁就行。

大和尚你什么眼神,真要拼酒我喝个一两坛还是没问题的。”陆尘说。

虽然陆尘这么说,但周围人还是认为他是怂了。

言语总是没有行动有力,而他现在也不能通过行动来展示自己没有扯谎。

虽然他并不怎么在乎他人的看法,在山上被当作异类歧视的这些年让他早已适应。

但是适应了疼痛并不代表就不疼了,与那位喜欢建造“只有我受伤的世界”的大佬不一样,陆尘要创造的是至少自己与在乎的人不受伤的世界。

现在想要在这群糙汉子面前挽回声誉的唯一办法就是战胜“鲁智深”。

老板取出剔骨刀将整只角羊从正中切开,两人一人半边,开啃。

“鲁智深”扭下一条羊腿就是在上面咬着,一口肉一口酒,饿虎扑食般的姿态看着像是个饿死鬼投胎,反观陆尘这边就文雅了许多,一边将半只角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边用刀子慢调细理的将羊肉切成条状,还专门取过一个小碟子在上面洒满了香料。

不一会儿羊肉铺子前就站满了围观的人,议论纷纷。

喜欢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所谓好奇心害死猫,其实不然,人类的好奇心比猫子重多了。

要是换在别的地方收到夸赞的应当是陆尘,但紫玉关民风彪悍,对酒肉和尚这野人般的吃法那是个赞不绝口啊,还有几个不知羞耻的妇人试图在他那雄壮的胸膛上捏上一把,结果当然是被自家男人给制止了,拖着就回了家中,不一会儿就发出春声。

而陆尘这白面小生就成了娘娘腔的代表,在他们看来男人就是要有爆炸性的肌肉,黝黑的皮肤,豪迈的性格,在他们眼中陆尘从外貌这一条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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