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贵,我叫陈逍,别这么说,小事。”那人转身正是陈逍。
说着揉揉嘴角。
吴鹏瞧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嘴角被打破了,衣服中间还有一个鞋印。
“你帮了我女儿,我得感谢你。”吴鹏伸出手。
陈逍与吴鹏握手,“真的不用,谁见了都会上前的。
其实那两个人只是眼神猥琐了点,并没有对令千金怎么样。”
“不,该感谢还是要感谢,你说你叫什么?”
“陈逍。”
吴鹏拿出手机,拨打了已接电话最近的号码,陈逍的手机响起。
吴鹏哈哈笑道:“果然是你啊。”
陈逍瞧着来电也笑了,“原来是吴总。”
“嘿,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吴鹏点点头。
“吴总千万别见怪,我这样实在是有损公司形象,不得已才想另约时间。”
吴鹏心中感到歉疚,陈逍救了自己女儿,而自己刚才却还训了人家一顿,“那啊,我得好好谢谢你。
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那多不好意思,而且我这英雄当的和狗熊一样。”陈逍晃动一下西装,展示了自己的“形象”。
“别,瞧你现在这样伤势不重,就得我表示感谢。
而且,给你补个销售的机会,但是今天晚上我真有大事要谈。
这样,咱们开两个包间,你和我女儿先吃,你等我谈完事,咱们在好好谈,我就是喜欢你这样勇敢的年轻人。”
吴义姗也赶忙说:“就是,大哥你一定得去。”这个哥哥看着挺帅的,吴义姗觉得这位哥哥很英勇,很有一个英雄的样子,她有那么一点点欣赏他。
英雄就是要救美的,而且英雄最好还能帅点。
像和保地产周云说的,“美人不愿意,你才叫救,美人愿意,你叫不解风情。”
这次,美人确实不愿意,陈逍真的是救美。
陈逍心中知道,以吴鹏的为人,一定会签了单。
晚上十点,陈逍母校的小门旁胡同里,有两个人在等着,一边跺着脚,一边吃着炸串,但是两人的眼睛在瞧着胡同口,像是等人。
陈逍又来到了学校小门的胡同,今天他并没有来吃“盖浇饭”,手里有个大信封。
那两个人瞧见陈逍,便向里面走,来到暗处笑着问:“来了?”
他们两个等的正是陈逍。
陈逍点头,冷冷地说:“恩,给。”
那两人打开信封,里面是钱,数了数道:“呦,正好。”
陈逍冷冷地道:“明天赶紧走。”
一个人笑着说:“当然,我们南下打工了,有事还叫我们哥俩啊。
今天我们演得还行吧?
再见。”
其实今天陈逍就挨了一拳,被踢了一脚,就把吴义姗吓得转身就跑了,吴义姗跑了后,陈逍他们当时就停了。
陈逍面目表情,眼睛冷冷地瞧着这两个人,“不用再见了,而且你们最好忘了今天的一切,永远。”
陈逍竟然花钱雇人“揍”自己。
“苦肉计”往往出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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