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夜西给了钱。
法官鉴定完证物后,法庭调查结束。
何俊濠作为原告的辩护律师,先开口,“二十年前,蓝天福利院的老院长卫某于金水桥桥洞下遇到被告李山,出于同情,不知情的她将当时刚刑满释放的被告带回到福利院。”
“在此其间,老院长不仅给了他安居之所,还给了他一份稳定的工作。”
“奈何被告全无感恩之心,背地里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整整十九年,受害者多达十八位。”
做律师的,口才一定不能掉链子。
何俊濠缓了缓,情绪把握的很好,“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
一年以前,被告作案时被老院长当场撞破,双方起了争执。”
“我们听录音就知道,被告毫无悔改之意,为了掩饰罪行他还放火烧了资料库!”
“老院长的死,根本不是意外!”
李山的情绪很激动,“你血口喷人!”
法槌咣的一声。
法官开口,“肃静!”
被告律师为李山做减刑辩护,从一份医学鉴定报告出发。
顾夜西凝了凝目光。
原来,李山准备的“后手”是这个。
被告的辩护律师上前,将医学鉴定报告呈给法官。
他说,“这是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鉴定的,如假包换。”
他又说,“我当事人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记者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妈的,这都能扯!”
“律师的嘴,骗人的鬼。”
“早晚被这些律师给气死,缺钱还是缺德?
没事给畜生做辩护!”
……
法官敲了敲法槌,“肃静!”
法庭安静了。
缺了大德的律师姓曹,曹雪峰。
他是南杭第一把手。
之所以接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原因只有一个——对手是何俊濠。
曹雪峰接着说,“二十年前,我当事人就犯过类似的事。
按理说,他这样一个有案底,还兼有精神病的人,是不可能到福利院任职的。”
“那么已故的老院长,是不是负有失察的责任。”
公正,往往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基础之上。
谈明冷笑。
好一个倒打一耙、颠倒黑白的本事。
这就是他们AK不信法的缘故:
——憋屈
曹雪峰继续,“纵火杀人更是无稽之谈。”他看了眼李央央,说道,“证人本身就与我当事人有恩怨纠葛,做假证不足为奇。”
他回头,对着法官,“如果仅凭着一段录音和一段无声视频就给我当事人定罪,不是有失偏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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