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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明末之生存危机 > 第188章 有创意即能创收

第188章 有创意即能创收(2/2)

不管未来钱谦益喊水太冷,还是阮大铖和马士英弄权,在大明王朝没有灭亡之前,他们的丑陋面孔还都是隐匿的。

也就是说对铭公子来说,这帮人还是有利用价值的,就算是废物利用也是好的。

眼下孙铭最头痛就是势力不够强大,想要做点事难如登天,其中大明王朝腐朽落后的制度,更是让铭公子如同困兽一般。

眼下这个芝麻绿豆小官,能够干点实事,还是让铭公子很满意的。

其实孙铭同学还是忽略了一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旦执行,对中国的影响将会是极其深远的。

这个绝对不是一件小事而是超级大事件,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正式名称是《发明人法规》,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成文法。

不过这部法规的影响力着实有限,1710年4月,世界上首部版权法——英国《安娜女王法令》诞生,而中国真正重视版权则是在三百五十八年后,假如今天就开始版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会激发多少人的创作欲和研发欲?

始终旁听的姚希孟,对孙铭连连点头:“孙孔目奇思妙想着实厉害,若是如此立项,当可给我朝带来一股新风。

此乃金陵翰林院之创意,本官当秉明皇上,让此法尽快立项推行。”

看中政绩了?

孙铭不在乎政绩在乎成效:“此立法最大好处是激活我朝民众头脑风暴!

看见这支铅笔没?

一支铅笔售价一文钱,企业用我的专利生产,销售三十支铅笔给我一文钱。

铅笔之类的消耗品,一旦打开销路年销售过万万支,三十税一收入超过三十万文。

再看看这首歌,若是有版权保护的话,每首歌年收入百两纹银不过寻常,也即是说有创意即能创收!”

有创意即能创收!

这样的创意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前刑部侍郎蔡奕琛忽然道:“创意者何德何能三十税一?

税是朝廷才能收取的,个人敢收税,简直是无法无天!”

傻比!

孙铭差点给老蔡一个嘴巴,都是姓蔡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放屁!

创意者凭脑力劳动赚钱有错么?

诗文出版赚版税,或者叫做润稿费,无非是名称不同罢了,怎么就不成了?

我朝一日日走向落末,纯粹是你这种脑残人士造成的,不能接受新生事物反而一再打压,朝廷中如你一般官员达到三分之一,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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