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几遭灭顶之灾,侥幸苟延残喘了下来。
以后四十余年,高句丽不敢再向辽东入寇,并频频向魏、晋纳表称臣,过了一段太平的日子。
[title]起兵檄文[/tiele]俭、钦等表曰:“故相国懿,匡辅魏室,历事忠贞,故烈祖明皇帝授以寄托之任。
懿戮力尽节,以宁华夏。
又以齐王聪明,无有秽德,乃心勤尽忠以辅上,天下赖之。
懿欲讨灭二虏以安宇内,始分军粮,克时同举,未成而薨。
齐王以懿有辅己大功,故遂使师承统懿业,委以大事。
而师以盛年在职,无疾托病,坐拥强兵,无有臣礼,朝臣非之,义士讥之,天下所闻,其罪一也。
懿造计取贼,多舂军粮,克期有日。
师为大臣,当除国难,又为人子,当卒父业。
哀声未绝而便罢息,为臣不忠,为子不孝,其罪二也。
贼退过东关,坐自起众,三征同进,丧众败绩,历年军实,一旦而尽,致使贼来,天下骚动,死伤流离,其罪三也。
贼举国悉众,号五十万,来向寿春,图诣洛阳,会太尉孚与臣等建计,乃杜塞要险,不与争锋,还固新城。
淮南将士,冲锋履刃,昼夜相守,勤瘁百日,死者涂地,自魏有军已来,为难苦甚,莫过於此。
而师遂意自由,不论封赏,权势自在,无所领录,其罪四也。
故中书令李丰等,以师无人臣节,欲议退之。
师知而请丰,其夕拉杀,载尸埋棺。
丰等为大臣,帝王腹心,擅加酷暴,死无罪名,师有无君之心,其罪五也。
懿每叹说齐王自堪人主,君臣之义定。
奉事以来十有五载,始欲归政,按行武库,诏问禁兵不得妄出。
师自知奸慝,人神所不佑,矫废君主,加之以罪。
孚,师之叔父,性甚仁孝,追送齐王,悲不自胜。
群臣皆怒而师怀忍,不顾大义,其罪六也。
又故光禄大夫张缉,无罪而诛,夷其妻子,并及母后,逼恐至尊,强催督遣,临时哀愕,莫不伤痛;而师称庆,反以欢喜,其罪七也。
陛下践阼,聪明神武,事经圣心,欲崇省约,天下闻之,莫不欢庆;而师不自改悔,修复臣礼,而方徵兵募士,毁坏宫内,列侯自卫。
陛下即阼,初不朝觐。
陛下欲临幸师舍以省其疾,复拒不通,不奉法度,其罪八也。
近者领军许允当为镇北,以厨钱给赐,而师举奏加辟,虽云流徙,道路饿杀,天下闻之,莫不哀伤,其罪九也。
三方之守,一朝阙废,多选精兵,以自营卫,五营领兵,阙而不补,多载器杖,充聚本营,天下所闻,人怀愤怨,讹言盈路,以疑海内,其罪十也。
多休守兵,以占高第,以空虚四表,欲擅强势,以逞奸心,募取屯田,加其复赏,阻兵安忍,坏乱旧法。
合聚诸籓王公以着邺,欲悉诛之,一旦举事废主。
天不长恶,使目肿不成,其罪十一也。
臣等先人皆随从太祖武皇帝征讨凶暴,获成大功,与高祖文皇帝即受汉禅,开国承家,犹尧舜相传也。
臣与安丰护军郑翼、庐江护军吕宣、太守张休、淮南太守丁尊、督守合肥护军王休等议,各以累世受恩,千载风尘,思尽躯命,以完全社稷安主为效。
斯义苟立,虽焚妻子,吞炭漆身,死而不恨也。
按师之罪,宜加大辟,以彰奸慝。
春秋之义,一世为善,一世宥之。
懿有大功,海内所书,依古典议,废师以侯就弟。
弟昭,忠肃宽明,乐善好士,有高世君子之度,忠诚为国,不与师同。
臣等碎首所保,可以代师辅导圣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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