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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大汉从种田开始 > 第七十九章 偷鱼贼

第七十九章 偷鱼贼(2/2)

在这个年代,到了二十一岁还没成婚的人,可是及其少有的现象,足以说明这个人绝对不是“正常人”。

要知道汉朝对于男女成婚的年龄是有严格规定的,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

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重则罚劳役,轻者罚钱。

而且,随着年龄增长,处罚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女子,到了三十岁还没成婚,直接罚五算,就是五倍的人头税。

以至于普通百姓,就算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穷的,也会砸锅卖铁,哪怕是借钱也会想尽办法成婚。

实在没办法了,就做去赘婿。

不过做赘婿的风险很高,一旦有徭役或者战事,这些赘婿都会被充做炮灰使用,伤亡概率堪称全天下最高的行业。

所以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了有兵役在身的军士,以及要么恰好有至亲过世,重孝在身暂时不能成婚,普通百姓基本都会在规定年龄内成婚。

当然,权贵们不在此列。

只要你有足够的钱缴纳每年五倍,600钱的算赋就行了。

而张启既不是服役的军士,也没有亲人过世,家里也算不上权贵之家。

之所以,没能娶妻,主要是这人,为人奸诈且贪淫好色,是个十足的地痞,恶霸,盲流子。

平时坏事做绝,几乎没有哪家敢把女儿嫁过去。

这么说吧,什么偷鸡摸狗,敲诈勒索,欺凌老弱对于他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

杀人放火对他来说也未尝不可能,所以这个事情发生在张启身上,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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