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么现实。”赵凛冬说道。
“我就是这么现实,在这里住一个星期,那叫享受生活,住一个月,那是锻炼自己,住一辈子,不可能。”李千寻说道。
是啊。
从简到奢容易,由奢入简难啊!
可是,就是有一个女人,放下一生的荣华富贵,放下所有的骄傲,不顾一切的跟着一个男人住在了这里。
还为他生下一子。
要是母亲还活着,一家子都在一块,该多幸福啊。
赵凛冬摇了摇头,不想这些事了,把车停在了路边。
刚从车上下来,就听到胡大姐家方向传来吵架的声音。
“老王,别给脸不要脸啊,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让还是不让?”
“老王,算了吧,你现在病也好了,上次还得到了一笔拆迁款,还留着这房子干嘛。”
“你自己不好过,总别连累我们啊,赶紧拆了,晦气。”
被称呼为老王的就是胡大姐的老公。
依旧是一副骨瘦如柴的样子,好像随时可能会散架。
他站在房子前,拦着这些人。
“这可是我家祖宅,怎么能给你们,今天,你们就是打死我也不让。”老王说道。
“嘿,你还真以为我们不敢动手是吧,要真打死了你,也就连着房子一起埋了,别指望我们赔一分钱。”
为首的一人,挺着一个大圆肚子,光头能发亮,脖子上戴着一根金项链,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
浑身释放着一股土豪气息,和村民在一起,有些格格不入。
他肥胖的手指,一指老王,“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让不让?”
“不让,打死我也不让!”老王坚定的说道。
“给我拆!”土豪大手一挥,也不和他磨皮了。
立即有两个男人,手里提着大锤出来。
在掌心吐了口唾沫,两掌一搓,抡起大锤就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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