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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江城魔影张明高—7(3/3)

“单独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87900余元,与团伙成员共同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90600余元。

两笔加起来,总共178500多元。”

“还有,单独以及伙同他人盗窃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0余元。”

在那个中学教师月薪只有一百多块的年代,十七万八千五百块,是一个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很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张明高,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枪支弹药罪、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宋建联,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熊宗弼,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彭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1年12月23日,二审开庭。

1991年12月26日,张明高、宋建联、熊宗弼、彭毅四人,被押赴刑场。

“砰!”

枪声响起。

这个在武汉制造了八年腥风血雨的男人,终于倒在了正义的枪口下。

案件,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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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案卷合上了,专案组的人心里却怎么都踏实不下来。

年轻警察坐在审讯室里,翻着那厚厚的供述记录,眉头拧成了一团:“我还是有点想不明白,最后那些抢劫案,说是劫财,说得通。

可之前杀那么多人,图什么?”

“旁边的同事附和道:“对呀,你说他为了钱,可我们搜查他家的时候,所有赃物几乎一分不少。

现金、金首饰、录像机……全在那儿堆着,动都没动过。”

“这就怪了。

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抢钱,抢回来又不用?

天底下有这种歹徒吗?”

“还有那四个经警!

被活生生砍了脑袋,脑袋还被带走了!

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非得这么干?

我们排查了几十遍,那四个经警跟张明高八竿子打不着啊!”

老刑警也有点想不明白:

“还有,我们走访了他所有的亲戚、同事、邻居。

这个人不嫖、不赌、不抽烟、不喝酒,除了吃饭,几乎一分钱都不花。

他的钱都拿去干什么了?

他抢那么多钱,堆在家里生灰吗?”

“他图什么?”

所有人都想不通。

不过,根据张明高生前的审讯记录,这些答案终于一一解开了,下面就是张明高的审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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