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两募股总额,按每股十两计,就是三千股。
若是每户认一股,就是三千户人家。
三千户,不是小数目。
每户按五口人计,就是一万五千人。
一万五千人跟工厂绑在一起,这工厂,谁也动不了。”
周明远却摇了摇头,“账是这么算,可问题是,三千户人家,每户认一股,一股十两。
十两银子,对殷实之家不算什么,可对百姓来说,是全家大半年的嚼谷。
让他们把半年的口粮拿出来入股,他们敢吗?”
钱文彬不说话了。
胤礽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已经凉了,他没有在意。
“所以不能只设十两一股。
门槛要降,降到百姓们也能入得起。
一两一股,五两一股,十两一股,分三档。
想多入的,可以多认几股,但每人认股总数不得超过五十两。
防止有人恶意收购,把散户的股攒到自己手里。
这是第一条,也是底线。”
周明远拿笔记下来,又问:“殿下,那商号、钱庄入股呢?
他们可不止五十两。”
“商号、钱庄入股,走另一条路。
不以股论,以额论。
最低一千两,最高不超过五千两。
他们不参与日常管理,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每年查账一次,账目公开,有异议可以提出,但不能干涉工厂运营。”
这件事,他想过很多遍。
商号、钱庄的钱要进来,但不能让他们把手伸进来。
银子可以,权力不行。
这是规矩,不能破。
*
几个人在值房里议了整整一天,稿纸改了一遍又一遍,合起来,厚厚一摞。
九条规矩,一条一条,写在纸上。
——募股总额三万两,每股一两、五两、十两三档,每人认股总数不得超过五十两。
此为防止恶意收购之底线。
——商号、钱庄入股,认额不认股。
一千两起,五千两止。
有查账权,无决策权。
不得干预工厂日常运营。
——股东按股分红,每年结算一次。
盈利则分,亏损则不分。
不分红之年,股东不得要求退股。
此为防止挤兑之必要条款。
——工厂每半年向股东公示账目一次,包括收支明细、库存盘点、订单情况。
任何股东可于公示期内查阅账目,有疑问可书面提出,工厂须在十五日内答复。
——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每名股东最多可代理三人。
此为防止少数人集中代理、变相控制之条款。
——股东之间可自愿转让股份,但须经工厂登记备案。
未经登记之转让,工厂不予承认。
此为保证股权清晰之必要措施。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