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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七章留刀(2/5)

曹颊丝毫不觉欣喜,但是关系到恒生前途,也没有独断专行地回绝,只是道:“世子托付,曹某就代为保管。

至于恒生最终要不要这把刀。

曹某还是那句老话,等到恒生十八岁,由他自己个儿抉择。”

他乐意为恒生谋个更好的出身,却舍不得孩子远去蒙古。

要是能袭了王爵,留在京城,就圆满了。

可哪里有实权蒙古王爷离开封地的,就算想要驻守京城,也要到有世子或者世弟留守。

一时之间。

曹颗心乱如麻。

格捋克延不勒却是只有欣喜的,虽说这两日曹颐没有让他痛快认子,但走出发点都是为了恒生。

儿子失母。

能有曹颇与初瑜这样身份的养父母抚养,也算是有所依靠。

他叫了两个健仆过来,对曹颐道:“这两人。

一个叫巴拉,一个叫赤那。

骑射功夫还能入眼,就送给曹大人做奴才。

还请曹大人不要嫌

明面上说送给曹颐。

实际上是送恒生的。

曹颇仔细打量两眼,这巴拉、赤那都是常见的蒙古名字,前者是“虎”的意思。

后者是“狼”。

这两人的长相,倒是真有些同名字相吻合。

巴拉身形高大魁实,比赤那高大半头,就算不到两米,也差不多。

不过他年岁不大。

眉眼之间,还是带着几分少年的拘谨。

赤那看着比巴拉年长些,瘦长脸,半边脸上有几道泛红的疤痕,周身带着一股狠厉。

见曹颐打量他们,格捋克延不勒道:“巴拉没搏过虎,却是我们旗的大力士,几拳头就能锤死一匹马。

赤那虽没巴拉力气大可性子机灵,箭法也好。

十五岁就手刃过狼王。”

大力士还算寻常,这狼性狡猾,草原上的狼王都有灵性。

赤那能手刃狼王,不仅需要搏击的技巧,还有缜密的思维。

“既是世子身边当用的,那给了曹某,是不是大材小用?

若是屈尊了两位壮士,岂不是曹某的罪过。”曹颐稍加思量,道。

这人才好是好。

但是毕竟是格捋克延不勒留给恒生的。

恒生命岁未必辖制得住,若是性子不逊,留在曹府,也叫人不省心。

格捋克延不勒忙道:“曹大人肯收下他们,就是他们的福气,什么屈尊不屈尊的?”说到这里,他从怀里掏出两张身契,同那蒙古刀搁在一处,道:“这是他们的身契,往后他们就是曹大人的奴才,生死全凭曹大人定夺。”

曹颇见他如此。

就晓得这两日的违和感从哪里来了。

格拇克延不勒太过平静,原来走进京前,就做了两手准备。

能不能带走但生。

都是的他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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