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老狼不好意思说呢,这事儿不禁狗血,而且还蠢——妮可可是伯爵级的血族,区区一队武装分子对于她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
谁知妮可摇头,笑眯眯的说:“想要征服一个血族的心,首先,要征服她的胃。”
所以,你最终爱上他的原因,是因为他做了一手好菜?
夏娜吞了口口水,勉强将那句“你应该嫁个厨子”的吐槽给咽了下去。
朗牧嘿嘿一笑:“妮可她体质特殊,对生血过敏。”
“额?”血族对血过敏,那还吃个毛线啊。
“你也尝过吧,我炒的羊血豆腐,干煸鸭血都不错。”朗牧相当得意的一挑眉。
看他那样儿,夏娜简直想把自己面前这盘烤乳猪掀他一脸。
妮可夹了一筷子鸭血吃下去,然后对夏娜一摊手道:“遇上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那就嫁了吧。”
夏娜看看自己面前的烤乳猪,再看看妮可面前的鸭血,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路元左右看看,深吸了口气,戳戳身边的莫染,压低声音问:“你会做饭吗?”
做饭?
莫染看看自己的手,煮方便面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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