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
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退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双眼睛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第二天蓝衫在乔风家玩耍时,接到了一张请帖,一张……她很不喜欢的请帖。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作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
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
0.
7的签字笔,钩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起来十分妥当。
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哪?”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呃……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
乔风弱吗?
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得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
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
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作‘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
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
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
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
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
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
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
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
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
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
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
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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