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的那种人。
她不喜欢。
可是也嘻很多人是念旧的。
她也是个念旧的人,她甚至还记得起妈妈拾她做的第一个布娃娃,很土很老旧,如果拿到现在。
多半被很多人直接丢弃到垃圾桶里面。
可是她很喜欢,那个娃娃伴随她渡过了童年地开心和不开心。
等到丢了的那一天。
她很伤心。
她知道。
就算后来父亲拾她买个十个百个布娃娃弥补。
无论怎么样的色彩和形状。
都绝对不能代替当年的那个。
她看到林逸飞的第一眼的时候。
就觉得他也是个念旧的人。
所以她很不安。
如果那个布娃娃再出现的时候。
她会毫不扰豫的拿过来,因为那个代表中一种思念和意义,每个人心中当然都有一个布娃娃,可是如果林逸飞的那个布娃娃出现,他会如何选择?
百里冰怔怔地坐在那里,想的出神。
书本虽然打开却是一个宇没有看进去。
小丽这个时候走了出来。
有点奇怪的问道:“冰儿。
还不出去。
出去走走吧,再不走就要发霉了。”
百里冰还是摇摇头。
“个天我想安静一下。”
小丽走了过来,有些关切的问道:“身体不舒服?”
朋友可以分为两种。
酒肉的和精神上的。
小丽如果按照这种划分。
可是暂时认为是酒肉朋友。
这不能说酒肉朋友不好。
他们只会提供你适当地关心。
而不会让你觉得这种关心是种负担。
“不是。”百里冰笑了起来。
“快出去复习吧。
不然自习室就没有空座位了。”
这几天大考,莘莘学子们都是犯有限的时间用在无限的复习中去,自习教室无疑是最抢手的地方。
小丽一听,说了声晚上见。
匆忙的走出了公寓。
“个天好像还是周末。”百里冰喃喃自语道,又打开了书本。
虽然现在学生公寓宽敞了很多,早巳经改变当年十多个人挤在上下铺的历史,可是要说复习地话。
很多人还是喜欢去自习教室的,原因很简单。
环境很重要。
像那些能在闹市看书的伟人越来越少,在寝室就是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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