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看着,就感觉这人很优秀。
照片,看着像明星的明信片。
一张照片就把村里其他人的男人踩入了尘埃。
“咦。
这个是谁?
好胖。”
陈知年一看,这是她拍照的时候,叶钦故意过来蹭拍,然后被拍到了一整张大胖脸还有二分之一的身体。
本来就胖的人,再挤眉弄眼就更显胖的。
叶钦的脸已经不能用包子来形容了,必须是披萨。
披萨大饼脸。
再加上白皮肤,又有些像乡下过节时候蒸的发糕,松松软软。
“我的同事,是一个工作能力很强的男人。
而且,他说话风趣幽默,喜欢讲小故事,喜欢聊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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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喜欢关注时尚知识,例如衣服、香水、护肤品等等。”
陈知年生日的时候,叶钦送了她一瓶香水,就是她这么不习惯使用香水的人也会情不自禁的喜欢。
虽然叶钦有时候穿的很奇怪,而且总喜欢鲜艳、粉红类的衬衫,但他向陈知年和阿美推荐的服装店都很不错。
阿美说,叶钦缺的不是潮流资讯,更不是审美,而是一个好身材。
身材不好,特别是当身材穿什么都不好看的时候,人基本上就已经放弃审美,甚至放弃照镜子了。
想想,好像也有道理。
像叶钦那样的身材,真的是穿什么都不好看。
最见鬼的是,他本人还喜欢跟着明星潮流走,喜欢穿明星同款。
例如黎天王的粉红衬衫,刘天王的皮衣等等。
真的很辣眼睛。
“很胖。”
“的确胖。”叶钦差不多两百斤,怎么可能不胖?
“这些都是我的同事。”陈知年指着旅游时候在山下拍的集体照。
“公司的同事都很好,很照顾我,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虽然通天公司不大,但陈知年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
有些东西是大学里学不到的。
“人为什么要努力?
就为了在未来,抬头望去的时候,身边都是喜欢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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