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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东瀛最强(5/6)

不过,你却是错了。

你若先一步,暴力攻我,我惧于你往日的名声,搞不好,还真是会露出一些破绽,为你所趁。

可是,你却这样,自取守势,那真是取死有道,我也容不得你了。

打死了你,我的武道,必然大进,特进,接下来,哼哼,就是你了……天下第一。

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潜藏在羊皮下,一颗狼的心。

这就是朝比奈兹。

拥有御三千宝典,朝比奈兹又受武功突进的影响,心绪不稳,自信心狂暴,大有一种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好似,面前的无论谁,都只是给他送经验的怪。

哪怕是实力比他还强的,他也感觉,自己有一搏之机。

这就是心态不稳。

武功太过突进,就会这样。

就好比,突然间,给一个普通人,啊,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普通人一把枪,搞不好,他能搞出大屠杀类似的事,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力量,一下子拥有了力量,也就是枪,就容易被这枪影响。

古代君子,要佩带宝剑,来证明自己的气节,就是原因之一。

无论是在何种的情况下,始终是要记住,自己身边是有剑的,哪怕是要死,也可以仗三尺青锋,与敌,血溅五步,有的一拼。

所以古之文人,腰杆子很硬,全然不似现在的文人,一个个和软骨头的鼻涕虫似的。

有剑没剑,是不一样的。

“哈!”虽然心里鄙视了蓝染明,可是,朝比奈兹,仍是吞气,吐气,这是吐纳,换气,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大规模的气血大搬运,要把身体的潜力,力量,全都调用出来。

蓝染明,给我机会,是你最大的错误!

“喝!”运劲十足,朝比奈兹上手,就是一个近步冲身,往蓝染明那里冲去。

一抬脚,就是一招朝天揣,这一脚揣下去,哪怕是银行的保险柜,他都有感觉,可以一揣而开。

脚未至,风先来。

那劲风扑面,让蓝染明吃了一惊。

这小子,劲力果然不凡。

他一步往后挪,让自己重心再稳,然后吐气开声,道:“开!”就要用双手,架朝比奈兹的脚,要把他的脚,给崩开。

以武道而言,朝比奈兹,这一招势大力沉,但弱点,也就在这里。

劲力太集中了。

如果这一招被蓝染明抗住了,就会把朝比奈兹的拳架子,给破得个干干净净,到时,他蓝染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一秒钟里,就可以把朝比奈兹给击杀。

让他知道,姜,始终,是老的辣。

你以为我蓝染明,号称拳道神,就是假的?

空手道,遇强则强,遇霸则霸,你和我玩这一套,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以拳破脚,以力破力。

强大的劲力,在蓝染明的体内奔行,他的脸,瞬间,涨成了紫红色。

这是把全副的气血,都搬运出来了。

“嘣!”

好似两个粗厚的像皮轮子猛烈的撞到了一起。

那种沉闷,让人心里发沉。

就看,抓住这个机会,稳住身子的蓝染明,一拳就轰过来了。

拳道神,不愧是拳道神,出拳又快,又狠,又重。

这样的一拳,简直敢和世界拳王对轰。

而且,必会把那些个什么,一天到晚,用拳套保护的手,给打断。

这便是拳道神,几十年如一日,苦修出来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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