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可以想象的出来,穿在连沅桐的身上有多么的惊艳了。
肯定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新娘子。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确实没错。
美的人有很多,各人有各人的审美和口味。
对谁都说的最字的,绝对是因为偏爱。
“试。”
连沅桐果断的道。
不过手里挑的这件也一并拿走了。
这里的衣服是可以试的,但是要经过开门那婆子的同意才行。
简称:掌眼。
她要看你是不是大概能穿的进去,或者说你太丑了,她是不能让你试的。
至于说买,等你试穿了,确定要买了,才能请出这栋房子真正的主人。
让她过目之后,她觉得可以才卖你。
反正规矩贼多。
据连沅桐偷听,喔不,无意间偷听到的。
这些衣服的成交量寥寥无几,但是每一个能买到衣服的女人,穿出去绝对好看。
不说惊艳四方,但是对比以前,肯定是有所提升的。
所以口耳相传,来这里的人也不少。
不然她既不宣传,地方又远,规矩还多。
正常人谁喜欢来这里挑衣服啊,不是找罪受吗?
但是女人啊,在追求美的道路上可是不顾一切的,这点小困难算什么?
这不,就连连沅桐都决定带着林煜和杨妈妈来逛了。
所以说,产品决定顾客的去留。
“你好,请问我可以试试这两件衣服吗?”
连沅桐礼貌的征询道。
“可以。”
那婆子眼神极好,只打量了连沅桐两下,就同意了,非常的爽快。
连沅桐点点头。
“谢谢。”
然后就去试衣服了。
她对此毫不惊讶,她这种颜值,这种身材,怎么可能遭到拒绝!
连沅桐先去试的她拿的那件旗袍。
没错,又是旗袍,她觉得在这个年代穿旗袍,打油纸伞比较应景。
当然,还有很多人穿Q朝那种袄裙宫装什么的。
不过那种夏天穿的太热了,再说她那发型也不合适啊。
所以没穿。
连沅桐这回拿的是一条白色的旗袍。
样式看着挺简单的,实则暗藏玄机。
而且特别的修身,显的身材凹凸有致。
简直是清纯和魅惑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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