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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在大唐搞发明 > 178.抄一抄

178.抄一抄(2/2)

尉迟雨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有些为难,嗯,用哪一首好呢?

坐在下面的胡蝶看尉迟雨表情似是苦恼,心中很是得意。

开始作诗了,按照顺序,尉迟雨应该是最后一个,她有足够的时间来选择。

不知道她早已胸有成竹的小灯好阿鹰都有些着急的想劝她,特别是小灯,心里清楚,自家小姐基本就没接触过诗这种东西,更不要说会作诗了啊。

很快,就到了之前那个跟一个大部队对峙的小姐,这位小姐拿到的是一只毛笔,很快就做出相关的诗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前面的人越来越少,很快,轮到尉迟雨作诗了。

胡蝶坐直了身子,等着看好戏,什么为了感谢尉迟雨高抬贵手都是假的,实际上她就是为了看尉迟雨出丑才把人请过来的,堂堂大家小姐,连作诗都不会,多么有趣的一件事啊。

只可惜,她注意要失望了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诗。”最先拍手的是古寄雪,随后反应过来的其他小姐也纷纷鼓掌,场面一时非常的热闹。

只除了已经彻底藏不住自己表情的胡蝶。

尉迟雨特别谦虚的道,“其实这事并不是我做的,只不过是借花献佛了。”

只可惜,没人相信她,如果真有这样的好诗,那肯定是传世之作,他们怎么可能没听过,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这位尉迟小姐意外的谦虚,跟胡蝶口中描述的还真的是完全的不一样。

见所有人,包括知根知底的小灯都以一种你谦虚了绝对是你谦虚了的目光看着自己,尉迟雨无奈,懒得解释就让他们自己去脑补好了。

诗会有彩头,所有人的诗放在一起,由大家选出最优秀的那一首诗授予诗魁的称号,并且可以获得胡蝶友情赞助的一支簪子。

簪子上镶着硕大一颗珍珠。

。

说实话,尉迟雨看到的第一眼就挺嫌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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