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好外套后,面无表情地看了江溪月一眼。
“你先休息,我今晚不回来了。”
“行。”
江溪月点点头,并没多问。
她的体力透支得厉害,这一夜睡得很沉。
第二天大早起来,江溪月就看见了手机推送的热搜。
沈珩为博千金一笑,在拍卖场豪掷几千万,给谭家千金谭沐言拍下了一套绝版珠宝。
江溪月看了一眼就把手机丢开了,压根没放在心上。
但是很快,某人便打电话过来了。
“起床。”
“刚洗漱完。”江溪月懒洋洋地说,“怎么了?”
“下楼,拿早餐。”
闻言,江溪月立刻去阳台看了一眼,果然看见了沈珩那辆豪华的阿斯顿马丁。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她好心问了一句,“今天不陪女朋友吗?”
对方愣了一会儿,没好气地说:
“你睡糊涂了?”
“没啊。”江溪月随口回道,“我马上下来。”
她连衣服都没换,裹着厚重的睡衣就下楼了。
沈珩见到她时,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
江溪月朝副驾驶看了一眼,竟然是谭沐言。
她穿着一身高调的名牌,身上还戴着沈珩昨晚拍下的珠宝,精致得像个精雕细琢的瓷娃娃。
相比之下,江溪月显得毫无存在感。
她接过沈珩递来的包装袋,急匆匆地打算走人,免得耽误他谈恋爱。
“上楼把衣服换了。”沈珩忽然出声,“十分钟后,周林会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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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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