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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的妹妹是偶像 > 百姓

百姓(2/4)

百家姓谈骨气

安份做

择个时辰翻身跃起

教上帝嫌弃别自弃

大家都爱普通

没传奇大气候

要克制留原地

只怕你跟我在离地八千里

天空里完成历险记

大方针要统一

做只棋未鼓~舞

百家姓谈骨气

忠实做

别要和谐欢喜痛悲

万人万套心中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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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被举报了。

这一点早有预料,在严打的情况下被编辑通知整改,尽管我已经小心翼翼的规避风险,但依旧挡不住有心人找岔子,所以请大家不要在评论区发和妹妹发生了什么,或者想要对妹妹做什么这种帖子了,以后一律删除。

卫道士总义正言辞的说,你这书,政治不正确,怎么能喜欢自己的妹妹?

那是乱/lun!

这是法律都不允许的!

恶心。

但你们知道吗,在香港,男男交/he是非法的,现在则是若双方有一人年龄低于岁,则双方皆违法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曾经同性恋要被绞死或者进行化学阉割。

现在的情况无需我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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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关于乱//lun这条社会法则是如何产生的,因为生孩子有缺陷?

当然不是,大部分只是因为大家都反对,所以讨厌,实际上那些讨厌的人,根本不懂为什么要有这条社会法则。

这条社会法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维护基本的社会关系不崩塌,简单的来说,是为了让未成年在还没有形成世界观之前,避免很可能存在的年长一方的引导、威胁甚至压迫。

这条法则的意义是,在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保护你不被你没有提防的最亲近的人所伤害,这里不止是父母、兄长、姐姐也指伯伯、舅舅、叔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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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这些和兄妹恋区分开来。

两个思想成熟,拥有独立意识,在不存在任何一方胁迫另一方的情况下,恋爱,那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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